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及程序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

实施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1.麻醉医师能力评价: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复评一次。 2.评价标准:

2.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2.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2.2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5例者; 2.2.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2.2.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2.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 2.3.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3.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2.3.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3.工作程序:

3.1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所谓“麻醉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务科;

3.2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3.3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填写《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3.4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3.5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3.6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限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科,医务科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3.7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3.8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3.9医务科备案。

4.监督管理:

4.1医务科(质控办)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4.2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1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执业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申请表

姓名 最高学历 现有职称 资格证号 性别 毕业院校 现有职称取得时间 现职称完成的麻醉例数 例 年龄 □低年资住院医师 □高年资住院医师 □低年资主治医师 □高年资主治医师 申请权限 □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 □主任医师 ASA分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Ⅴ级 □能 □否 能否开展特殊手术麻醉和操作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小组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医院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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