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实施方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渔业管理

【发文字号】北政办[2014]70号 【发布部门】北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4.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4〕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北海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6日

北海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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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海洋捕捞作业的法制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进一步规范渔船和禁用渔具的检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我市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着力推进《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 》(农业部通告〔2013〕1号)、《农业部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 》(农业部通告〔2013〕2号)两个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贯彻实施,以服务渔业、保护资源、打击违法捕捞,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为目标,推动我市海洋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通告”及渔业法规,对 “三无”渔船和禁用渔具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最小网目尺寸标准的渔具进行整治;对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我市正常渔业生产秩序,确保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渔民群众守法生产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北海市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叶山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林炳腾和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陈全彪担任,成员由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安局、海洋局、海事局、工商局,边防支队、广西海警一支队等单位各1名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局分管领导和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支队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 / 3

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打击行动的具体组

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一)成员单位职责。

1.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海上整治执法行动,指导配合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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