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条文说明(1)土地整理政策文件

1 总则 1.1 目的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全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建设行为,统一工程建设等级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合理引导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使用方向,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等提供依据,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1.3 基本原则

本条确定了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建设中要做到因地制宜、讲究科学、实用、、高效和综合整治的原则。全省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各地不相同,地域差异大,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中,应实事求是地贯彻本标准。 1.4 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参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此外我们借鉴了四川省相关行业的地方标准。

1.《四川省中部丘陵地区改造中低产田项目技术工作要点》 四川省农业厅 1998.9; 2.《四川省坡改梯工程建设技术规程》 四川省农业厅 1999.8; 3.《四川省集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南》 四川省水利厅 2000.10;

4.《四川省用水定额(试行)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技术监督局 2002.7。 5.《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建村[2000]36号文;

6.《四川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四川省建设厅川建村镇发[2006]421号文。 1.5 术语

本标准由于涉及到的术语比较多,术语条仅列入了与土地开发整理密切相关、具有一定代表性、具有四川特色的工程术语。有关行业已经明确定义的行业术语,凡是与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有关的,仍为本标准通用。

2 建设目标 2.1 总体建设目标

根据省情,提出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的总体建设目标要求,确定了工程建设的总体方向和建设任务。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的总目标就是通过农村田、水、路、林(村)的统一规划和标准化建设,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实现“田成方、路通畅、渠配套、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的田园化耕作模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土地开发整理的目的有二:一是要增加耕地面积,二是要改善农业生产的条件;最终目标是建设稳产高产的基本农田、发展生产力。 2.2 具体建设目标

根据总体建设目标要求,确定了进行田、水、路、林、村工程建设的具体任务、技术指标。

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建设具体目标的理解,围绕总体目标,落实到土地平整、农田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单项工程建设中,才能保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总目标的实现。

标准中,特别对耕地质量和工程建筑物的等别作了规定。耕地质量等别是从土地利用方面评价耕地质量分等的一种标准。四川省农用地等别序列统一采用“优质高等”(即全省质量最差、等别指数最低的农用地为1等地)的排列方式。全省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利用等、农用地等及其分值区间如表2.2所示。我省各地可参照工程类型区和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中按照本标准进行耕地质量控制。

根据工程所保护农田面积确定工程建筑物的等别规定,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工程建筑物等级一般是5等5级,这是进行项目建筑物规划设计的依据。

表2.2 四川省农用地等别的划分 等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自然质量等 ZRZLD R<500 500≤R<1000 1000≤R<1500 1500≤R<2000 2000≤R<2500 2500≤R<3000 3000≤R<3500 3500≤R<4000 4000≤R<4500 R≥4500 利用等 LYD lyd<400 400≤lyd<530 530≤lyd<660 660≤lyd<790 790≤lyd<920 920≤lyd<1050 1050≤lyd<1180 1180≤lyd<1310 1310≤lyd<1440 1440≤lyd<1570 1570≤lyd<1700 1700≤lyd<1830 1830≤lyd<1960 1960≤lyd<2090 2090≤lyd<2220 lyd≥2220 农用地等 NYDD N<100 100≤N<250 250≤N<400 400≤N<550 550≤N<700 700≤N<850 850≤N<1000 1150≤N<1300 1000≤N<1150 N≥1300

3 建设条件 3.1 项目合法性

提出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符合;要与水利、农业、林业、交通、环保等部门相关规定衔接的条件;明确了不能列入开发整理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湿地保护区、天然草场、退耕还林区、林草地和湖区等重点区域。 3.2 现有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工程方案布置的基础,是选择项目区的必备条件。为了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顺利进行,现有基础设施包括水利设施、农电设施、交通道路、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3.3 水土资源

根据省情,标准规定了选择项目区时,要求项目区能够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应该做到有一定的灌溉水源、达到水土资源平衡和排水的基本要求。 3.4 其他

标准规定了选择项目区时,要求项目区具备土地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和当地政府、群众有积极性的基本条件,也是项目区顺利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4 分区确定和工程布局 4.1 工程类型区

工程类型区的实质内涵包括了地理环境要素内容和社会经济条件,体现了区域的地理环境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是融合了地理、地貌、土壤、生物、气候的要素和社会经济条件相类似的综合性区域。

本省根据工程类型区的划分,遵循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条件、农业限制因素和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模式基本一致的原则,划分为5个工程类型区。

本省各个工程类型区都有自身的特点和土地利用中的突出问题。依据工程总体布局的要求,按照其特点和问题,提出了各个类型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重点,合理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工程组合模式。 4.2 工程布局

工程类型区划定后,根据不同类型区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及土地利用特点,确定不同的工程组合模式。通过工程组合模式的确定,可以更合理的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建设内容,明确土地开发整理建设标准,以便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更加符合当地情况,可以充分发挥土地开发整理的综合效益。

根据省情,全省划分为5个工程组合模式。

在各工程类型区、工程组合模式内,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等特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土地平整、农田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单项工程。单项工程布局既要考虑各类型区的水土资源特点、现有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问题等条件,又要考虑单项工程建设内容、规模、目标、工程组合模式和技术要求,使单项工程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组合有序,确保单项工程布局与总体工程布局之间紧密衔接,形成一个完整典型的工程体系。

4.4 典型田块设计

典型田块区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内具有典型代表的小区。项目区内的安排力求做到各项工程布局合理,设计规范,建设标准高,对项目区工程建设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这样,有利于推进项目区工程建设,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

本标准规定每一个项目区应选择面积不低于项目区面积的5%的典型区域。

记住,永远不要对父母说这十句话! 1.好了,好了,知道,真啰嗦!(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的“啰嗦”其实是一种幸福。) 2.有事吗,没事?那挂了啊。(父母打电话,也许只想说说话,我们能否明白他们的用意,不要匆忙挂了电话!) 3.说了你也不懂,别问了!(他们只是想和我们说说话。)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