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州质监局关于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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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州质监局关于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范文 马上就要20XX年春节了,20XX年可以说是真正的过去了,这一年的工作情况怎么样,对自己的工作学些是不是满意,还有哪些值得反思总结的地方,有哪些需要改善的地方,今天小编就整理了一些关于最新州质监局关于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的范文,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01

州质监局关于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017年,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局法规处、州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 20XX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州府办函〔20XX〕82号)及《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20XX〕7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了全州质监工作稳步发展。现将我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 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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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州发改委 州财政局 州工信委 州民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州发改发〔20XX〕86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要求,对州局审核中心、州质检所、州特检所下属检验机构进行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我局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无行业协会商会,两所严格认真按照**价费〔20XX〕4号、**价费〔20XX〕96号和**价费〔20XX〕2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检验检测费用,未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无通过中介机构或第三方变相强制收费情况;不存在无法定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擅自增设条件,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技术检查、评估论证、资格鉴定、专家咨询等前置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未出现在法律法规外,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未出现企业反映突出的其他收费行为。

20XX年6月,根据《州人民政府州政府法制办关于对“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核查整改的通知》(州府法制函〔20XX〕12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查自纠明细表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从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数据共享、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市场准入方面是否存在对外地企业进入我州生产经营设置壁垒;行业准入重复备案、增设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条件等五个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

20XX年7月,根据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工业产品许可证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XX〕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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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及时转发国发〔20XX〕34号文件至各县(市)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和州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要求按照国务院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的落实和衔接。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停止19类产品的各项生产许可审批和管理工作。及时完成调整类别并公示修改**省网上办事大厅指南,明确办理类别,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及时高效地贯彻落实了工业产品许可证改革工作。

2.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按照州政府法制办《关于征求20XX年州直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法规科及业务科室对涉及本单位需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核对,并提出调整建议,接**州政府法制办公布 20XX 年州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后,及时在局网站公布了动态调整后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3.优化部门职能配置。20XX年5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室、行政审批服务科)。20XX年1月9日,州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州直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XX〕116号)要求,将州局行政审批服务科改挂在**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审核中心,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审核中心主任兼任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履行行政审批职能,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提高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事项办结率和办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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