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9年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博士
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
我院博士生招生根据江南大学博士生教育改革的相关精神,采取“申请―考核”制,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材料初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相关博导,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二、综合考核
分成两个部分:学校考核和学院考核。
1、学校考核:包括外国语笔试(外国语免试考生除外)和同等学力考生自然辨证法加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和外国语免试考生进入学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
注:外国语(英语)免试条件,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要求。 2、学院考核:包括专业课考核和综合面试。
专业课考核:采用笔试形式,共2门,分别为《基本科研能力》、《科研潜能素质》。由学院组织安排,题型为大综合论述题。考核合格方可进入综合面试。申请硕博连读考生默认为专业课考核合格,直接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综合面试:考生须提前准备一个10分钟左右的PPT,主要介绍考生的个人简介、硕士研究生阶段(或前期)科研工作情况、论文发表情况以及今后研究工作设想等。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素质及外语水平进行全面考核,采用即问即答方式现场打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约30分钟。
三、成绩计算方式
1、由博士生导师组成面试考核小组,每位导师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须独立承担或参与省部级以上(前三名)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CSCD核心及以上研究论文,不作量化分数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体检不作量化分数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四、拟录取程序
1、校内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不得超过3名(包括转导师),外聘博士研究生导师招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1人;额定招生名额含硕博连读生;
2、报考同一导师的上线考生超出导师招生名额时,原则上由导师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考生达到录取要求而原报考导师名额受限制时,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同意,考生可以转导师,但必须由原导师、拟转导师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4、定向考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招生比例;
5、综合考核完毕,学院及时将综合考核结果及是否拟录取通知考生本人。 五、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综合考核结果负责,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必要的解释。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