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办法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及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我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更好地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分团委学生会、年级学生会、班委等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学生干部岗位设置

1、我院分团委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共5人,其中含学生团委副书记1人,学生团委第二副书记1人,主席1人,常务副主席1人,副主席1人,设组织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秘书处、学习部、学生发展部、生活权益部、外联部共九个部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原则上不超过3人。

2、各班设班长1人,团支书1人,其他班委设置可根据本年级与本班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3、各年级年级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人,学习部长、文艺部长、组宣部长、生活部长、体育部长各一人。

二、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循序以下原则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自觉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

4、自身修养好,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谦虚谨慎,起模范带头作用; 5、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 6、热心学生工作,热情服务同学; 7、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特长; 8、善于联系同学,发挥桥梁作用。

三、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 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原则上任期为一年;

2. 上届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和部长有责任和义务推荐下届学生干部人选,为下届学生会主席、部长的人选提供重要参考意见,提供被推荐人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情况,并提供其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

3. 学生会的纳新工作在军训之前进行。各班班委在新生入校军训结束后,由各班级选举产生。在各班班委选举结束后,进行年级学生会选举。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换届在每月5月份左右进行,主席团成员选出后,开启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的选拔工作。

四、学生干部选拔办法

(一)院分团委学生会成员的选拔条件及办法 1.我院所有新生均可报名参选。

2.选拔通过自愿报名、部门面试、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竞选各部成员,学生会各部门干部对所有申请的学生进行分组,进行1-2轮面试。

(2)院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与部门分管主席一起,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本部门新成员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予以任命。

(二)各班班委的选拔条件和办法

每年新生入学时,先由各班推选2-3名班级临时负责人,在军训结束后进行公开选举, 1.各班级学生均可报名参选。

2.选拔采用自愿与推荐报名,竞选演讲、学生投票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各班召开班干部选举大会,会议由各班班主任主持,参与者为本班全体同学。候选人在公开竞选演讲后,由班级所有学生投票选出班委成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予以任命。

(三)年级学生会成员的选拔条件及办法 1.我院所有新生均可报名参选。

2.选拔通过自愿报名、竞选演讲、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表给本年级辅导员,各班推选代表作为年级会竞选的评委,在候选人依次演讲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得票率最高的七名候选人为年级会成员。

(2)学院根据公开竞选结果,结合入选候选人条件和特长,确定岗位,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予以任命。

(四)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选拔条件及办法 1. 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原则上在院学生会成员中产生;

2. 选拔采取个人申请、逐一面试、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院学生会部门成员本人提出申请竞选的岗位;

(2)院负责本科生学生工作的领导、院团委书记以及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对候选人进行逐一面试。

(3)院负责本科生学生工作的领导、院团委书记以及院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根据候选人面试与平时情况,确定新部长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予以任命。

(四)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拔条件及办法

1. 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原则上在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年级会主席、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中产生;

2. 选拔采取个人申请、竞选演讲、全体成员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本人提出申请竞选的岗位;

(2)预选将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确定形式,若报名候选者多于14人,则需在两代会预备会议上从所有候选人中选拔10人进入第二轮;若报名候选者小于等于14人,则14人全部成为主席团候选人,进入第二轮。第二轮采取全院投票、民主集中、公正公开的表决形式,从各班根据人数比例选出一定代表,在全院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上当场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3)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领导、团委书记、以及原主席团成员与新选出的主席团成员一起根据得票数与实际情况确定新一任主席团成员的具体职务与分管的分团委学生会部门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予以任命。

五、公示办法

为保证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院团委、学生会将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选拔工作,并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设立意见反馈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六、学生干部考核及奖惩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考评实行量化考评制度,采

用百分制,考评共分为主席团考评、部长考评、副部长和部委考评三类。团委学生会干部考评每年上半年考评一次,并在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

主席团的考评工作由学院团委负责,部长、部委的考评工作由组织部组织开展。考评人员由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各部长、副部、部委,年级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各年级学生代表等组成。

1. 部长考评

部长考评的成绩应包含以下几部分(附表),按照成绩排序,原则上选出三名优秀部长。

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长考评表

姓名 职务 民主测评 (30%) 会议考勤 (20%) 工作绩效 (40%) 专业学习 (10%) 总分 说明:

(1)总为 100 分,考评各项按所占比例计算得分。

(2)民主测评:对部长工作态度、热情、能力、效率等进行 综合测评,以打分的形式进行,测评人员包括:学院党 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老师、主席团成 员、学生代表,根据述职内容,结合一年以来部门表现 给予量化的综合评价。

(3)会议考勤成绩:每次无故缺席主席团例会、部长级会议的扣10分,无故迟到扣5分。累计三次无故缺席不得参加年终评选。该项成绩由组织部向秘书长了解每次会议的参加情况填写。

(4)工作绩效成绩:所在部门或所组织的活动在校级及以上比赛或评比中荣获奖励或取得较好成绩的,给予适当加分。省级以上表彰荣誉,加20分,校级荣誉加10分。其中,在校级或以上层面代表院系以竞标的形式承办活动,竞标成功应当比照同级别表彰荣誉加分。在重要的 评比活动中,未能获奖,但取得重要突破,也可以适当 加分。未及时递交活动策划、总结或宣传稿每次扣10分,累计五次未及时递交总结和宣传稿绩效项总分不得高于60分;部门内出现事故、收到学生会内批评扣20分并取消年终评选资格。该项成绩由由分管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指导老师和主席团成员共同研究填写。

(5)专业学习,任期内专业课考试未出现挂科者满分,出现挂科每科扣5分。该项成绩由部长本人填写。

2.副部长、部委考评 副部长、部委考评由部长主持,在部门内进行,但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量化的方式,其中应包括民主测评、会议考勤、工作效果等必要成分。且部门内评优工作应当在部长考评结束后一周内结束。每个部门根据各自部委人数 20%上报优秀部委(采取进位的约化方式),并呈报一名优秀副部。对于优秀部长所在的部门,可以多上报一名优秀副部和一名优秀部委。优秀副部 和优秀部委的名单和评选依据的纸质版材料应交给组织部备案, 并由分团委学生会统一公示 。

3. 表彰方法

优秀部长和优秀副部、部委的名单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将在分团委学生会全体会议上公布并予以表彰。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院团委、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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