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通风作业工艺设计标准

隧道施工通风作业工艺标准

FHEC-SD-12-2-2007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包括瓦斯隧道在内的各类隧道的施工通风。通风方式应根据隧道长度、施工方法和设备条件等确定。所穿过的岩层不产生有害气体的短于300m的隧道或导坑贯通后的隧道,在洞内气体满足国家劳动保护要求时,施工可利用自然通风,其他情况均需采用机械通风。

2 应用的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及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 042-94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3 施工准备

3.1 技术准备

3.1.1 根据隧道施工方法、设备条件、掘进长度、开挖面积以及污染物质的含量与种类确定通风方式,编制施工通风方案。

3.1.2 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成立一个专门小组进行施工通风设备的安装、检测、维护和日常施工通风管理。 3.2 机具准备

3.2.1 通风机:轴流式风机

3.2.2 通风管:刚性风管(薄钢板、镀锌铁皮、玻璃钢、聚氯乙烯塑料板等),柔性风管(维尼纶涂胶皮、混织胶皮布、维尼纶聚氯乙烯人造革等)

3.2.3 风门:普通风门(由木或铁皮制作)、自动风门(电动式、气动式、水动式、机械式)

3.2.4 有害气体检测仪、消音箱 3.3 材料准备

安装风机所需的基础螺栓、锚杆。 3.4 作业条件

3.4.1 凿岩钻孔、爆破、出渣、运输、喷锚衬砌等工序施工时均应进行通风,主要地点是工作面。

3.4.2 风机距洞口30m以上,避免洞内流出的污浊空气重新进入洞内,形成部分循环风。

4 施工操作工艺

4.1 工艺流程图

通风方式选择与布置 风量计算 风压计算 选择通风设备 设备布置安装 质量检查 4.2 操作步骤及方法 4.2.1 通风方式选择与布置

通风方式的选择与布置应根据施工方法、设备条件、掘进长度、开挖面积以及污染物质的含量与种类等情况确定。

通风机通风系统的基本布置形式有送风式、排风式和混合式三种。单一的送风式或排风式通风,适用于中、短隧道;混合式通风适用于长、特长隧道,以排风式管路作为通风主管道,送风式为局部通风;隧道采用有轨运输时,宜采用排风式或混合式通风;隧道采用无轨运输时,宜以送风式通风为主,或用送排风两用式风机;隧道设

有辅助坑道时,则可利用辅助坑道作为通风巷道。 4.2.2 风量计算

洞内施工所需通风量应根据洞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所需要的空气量、或使同一时间爆破的最多炸药用量产生的有害气体降低到允许浓度所需要的空气量、或使同时在洞内作业的柴油机产生的有害气体稀释到允许浓度所需要的空气量、或满足洞内允许最小风速要求等条件进行计算确定。以其中最大者选择通风设备。 1 按洞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风量

Q=qmK 式中:Q——计算风量,m3/min(下同);

q——洞内每人每分钟所需新鲜空气量,m3/min,按每人每分钟3m3 计

算(围岩溢出有害气体时,按每人每分钟4m3 计算);

m——洞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 K——风量备用系数,取1.10~1.15。

2 按满足洞内允许最小风速要求计算风量

Q=60sv

式中:s——坑道断面积,m2;

v——允许最小风速,导坑应不小于0.25m/s,全断面开挖时应不小于

0.15m/s,但均不应大于6m/s。

3 按洞内同一时间内爆破使用的最多炸药用量计算风量 (1)风管式通风 ①送风式通风 Q?7.83A(SL)2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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