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钢筋工)电子教案

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江苏顶盛池州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乌沙镇慈云小区7#、8#、9#楼工程。 二、 工程地点:乌沙镇。

三、 承包项目及内容:按图纸施工钢筋工所有工程量。 四、 承包方式:包工。

五、 承包工期:自2009年 月 日至2009年 月 日止。 六、 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 第二条:工程款支付

一、7#、8#、9#楼二层封顶付20%、主体封顶付20%、主体验收付10%、内外粉刷结束付10%、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20%,余款工程完工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

二、如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可以自买本工程内门面房作为工程款。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支取生活费(含节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

一、甲方正式施工前应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的施工规范及

验收标准,乙方应严格按图纸、说明以及技术交底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按照有关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计量,如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乙方应按分包费的30%予以赔偿。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应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关切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措施,乙方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发生一切人为安全事故,其责任与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如发现未戴安全帽一次罚款50元,其班组长罚款100元。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生活管理

一、 乙方工人生活用具及生产用具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材料供应管理

一、涉及本工程所有的材料均由甲方组织采购,并将材料申报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不浪费材料,如如发现滥用材料的每次罚款100—300元。同时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持现场整洁。 第七条:施工机具与机械

大型机械与机具均由乙方负责提供,其管理、保修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小型工具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现场管理

一、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要听从安排,服从指挥,根据甲方的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施工。

二、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材料,如发现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承包工程后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他人。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第三条予以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 。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进度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因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甲方安排的进度、质量要求完成工程,否则每逾期一天罚款300元。

四、在施工期间如甲方材料不能及时到位造成乙方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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