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中国行政区划纲目》二十四——台湾省

《晚清中国行政区划纲目》之二十四

台湾省

何宗海

台湾省是中国东南的海岛省份。位于大陆东南100千米的中国海上。古时称夷洲。台湾地名的来历,从什么时间开始,史志资料记载不详细,称谓相互矛盾。据《台湾府志》记载:“荷人建城,制若崇台,海滨水曲曰湾,又泊舟处亦谓之湾,此台湾所由名也”。晚清台南人连横先生所著《台湾通史卷一〃开辟纪》开篇说,台湾自古属东番之地,越在南纪,中倚层峦,四面环海。远在秦、汉之际,澎湖列岛就有人居住。有人说,当初楚国灭越国时,越国子孙迁徙到闽地,后流落到海上,有些人居住在澎湖;其实澎湖与内陆相通很久了,但见于史料记载则是隋代以后的事情。

隋代以后称台湾为琉球。据《海防考》记载:“隋开皇中,尝遣虎贲陈稜略澎湖地。其屿屹立巨浸中,环岛三十有六,如排衙。居民以苫茅为庐舍,推年大者为长,畋渔为业。地宜牧牛羊,散食山谷间,各牦耳为记。稜至抚之,未久而去”。这是中国经略澎湖的开始,也是东入台湾的一个历史契机。那个时候,海内战事已平息,南北已统一,和平的信息遍布四方,也传到了南蛮。澎湖地临近福建,通过海道,朝发夕至。漳州、泉州及沿海的老百姓早有来往,耕渔并藕,不侵不犯。到了唐中叶,施肩吾开始率领他的族人迁居澎湖。之后经历

五代以及两宋,中原动荡,战争未息,漳州、泉州的民众逐渐来到台湾,以北港为市场流通的口岸;所以台湾旧时有“台湾一名北港”之说。北港在云林县西,也称“魍港”。

南宋时台湾(包括澎湖列岛)隶属福建路晋江县。宋末零丁洋战败后,残兵义士也有到台湾的。这时,他们各为部落,自耕自赡,同族相扶,以资捍卫。元世祖至元28年(1292年),在台湾及澎湖设巡检司,管辖其所属领域的军事民政,隶属福建行中书省泉州府同安县(县治在今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台湾行政建臵从此开始。

明代称东番、鸡笼或北港,后称台湾,简称台。明初,中国疆域内战事还没有平息,海寇出没澎湖,沿海抢掠;太祖洪武5年(1372年),为杜绝边患,迁徙台湾民众来福建沿海居住,20年(1387年),废巡检司,将岛上的居民全部迁移到漳州、泉州落户。这时澎湖已沦为海寇巢窟。成祖永乐年间,郑和下西洋,收复台湾。这是中国三略台湾的历史事实。后居民复归,复设巡检司;神宗万历29年(1601年),荷兰人驾船携炮,抵达粤东香山澳,请求开放市场。地方官员感到很是为难,不敢上报朝廷。明熹宗天启2年(1622年)农历10月,荷兰人凭借船舰17艘占据台湾,数千民众奋起反抗拒守,被荷兰人劫走兵士,夺走渔船600余只,荷兰人开始建造妈宫城,奴役致死1300多人;之后在风柜尾、金龟头、白沙、渔翁等岛屿建造炮台,以防守海道;5年(1625年),荷兰购买赤嵌一区,建筑热兰遮城(赤嵌城,也称台湾城);6年(1626年),西班牙人登陆基隆,修建圣萨尔瓦多城,9年(1629年),在淡水县建筑

圣多明哥城(淡水城,也称红毛城);思宗崇祯7年(1634年),热兰遮城竣工。清太宗崇德7年(1642年),荷兰人驱逐西班牙人,占领台湾北部;始祖顺治元年(1644年),荷兰人改圣多明哥城为安东尼堡(仍称红毛城),9年(1652年),建普罗民遮城。自明熹宗天启4年(1624年),荷兰侵占台湾,至清世祖顺治18年(南明永历15年,1662年),荷兰人占据台湾38年。

清世祖顺治18年(南明永历15年农历12月,1662年2月初),招讨大将军延平郡王郑成功率众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后,将大陆的政治、文化制度移植于台湾。首先是推行大陆的郡县制,在台湾设1府2县(不包括附郭台湾县),即:承天府(府治在今台湾省台南市安平区)、天兴县(县治在今台湾省台南县佳里镇)、万年县(县治所在地至今有争议,一说在今台湾省高雄市左营区,一说在今台湾省台南县仁德乡)。先后设户、礼、兵、刑、工6官以及承天府尹、天兴知县(驻府治,后改州)、万年知县(驻兴隆里,后改州)、澎湖安抚司、北路安抚司等机构和职位。

清代,自始祖顺治元年(1644年)至德宗光绪20年(1894年)的250年间,陆续有福建沿海和内地民众向台湾迁徙。郑成功抗清失败南渡台湾后,清廷自世祖顺治18年(1662年)开始,实行沿海5省边民内迁政策;圣祖康熙3年(1664年),清廷多次严申推行禁海之策,5省沿海30里内夷为平地,广大边民流离失所。对此,一些地方大员上书,陈述禁海之失,认为移民台湾,既可解决南部诸省人多地少的国计民生问题,又可化解台湾地多人少的忧患。曾任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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