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概述
1、《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的分析角度,将侧重在“作曲技术理论范畴”。而在作曲技术理论的各学科中,本教程又更集中于“音乐结构技术理论”。所以该课虽然不要求全面、系统地分析作品的和声、复调或配器技术,但要求学生具备以上学识,以便将有关内容作为音乐语言要素进行综合观察,并根据其在具体作品结构中所起的作用作出重点分析。
2、曲式学虽然对历史上的音乐结构法则进行过系统化的规范,但世界上却没有绝对统一的方法、模式。因为作曲家在创作时,对利用和发挥各音乐要素的偏好各不相同,所以也没有绝对格式化的分析方法,我们只能是根据具体作品进行针对性的分析。
3、音乐分析应从宏观入手,逐步深入到细节。 音乐语言要素中(在音乐构成的“各种要素”中),曲式是支撑骨骼,调性布局和和声功能布局是宏观环节,其他要素在一般情况下,多属于微观分析。宏观和微观是互为表里的综合体。分析与综合相辅而成。
第二节 本课程所包含的基本内容
1、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音乐语言)
音乐语言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旋律线、节奏、节拍、速度、调式、调性、和声、音区、音强(力度)、音色、演奏(唱)法、织体等 。
2、音乐发展的基本手法
包括重复、再现、模进、迭奏、变奏、宽放、紧收、演化、对比等一系列从简单到复杂的音乐发展手法。
3、音乐语言的陈述结构
包括乐段及其扩展形式、模进结构、连句结构、自由结构等一系列音乐语言的陈述结构形式。
4、音乐作品的曲式结构
曲式结构主要学习规范化曲式,以不同的曲式结构原则(并列原则、再现原则、循环原则、奏鸣原则、变奏原则和套曲原则)为基础,重点讲述曲式结构的类型。
第二章 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
(旋律线、节奏、节拍、速度、调式、调性、和声、音区、音强(力度)、音色、演奏(唱)法、织体等)
第一节 关于旋律(M) 1、定义:
旋律是指音乐的一切横向音高关系,是由音程的大小和音程的方向两种属性构成。也就是说,它是由乐音的连续横向运动形成的轨迹。
2、旋律分析的内容
⑴ 旋律的外型
a.冠音型(瀑布型)旋律:在一条旋律中,最高音出现在旋律的最初位置。
b.疑问型旋律:与冠音型是一种相反的形式。最高音在它的末尾,造成一种“悬而未决”的状态。它的运用在整个浪漫主义时期成为一种有风格特性的音乐语言。 例:舒曼:钢琴套曲《幻想曲集》(Op.32,1837)第3首《为什么》主题
例:李斯特《人生序曲》主题 [例] 弗兰克《d小调交响曲》主题
c.大山型旋律:由幅度和跨度都比较大的音程起落造成的。它显得非常宽广而崇高。
例:斯美塔那:交响套曲《我的祖国》第二乐章《伏尔塔瓦河》主题
d. 锯齿型旋律:幅度和跨度都比较小的音程迅速起落造成,显得尖锐、锋利。在表情上活跃而生动,带有非常明显的民间舞曲性格。 例: 包罗丁《第一交响曲》第Ⅱ乐章主题
e.环绕型旋律:音高被分为两种成分,其一是断续出现的同音反复,另一种成分是以它为轴的环绕进行。这种旋律的基本效果是统一而且稳定。由于环绕的方式不同,又要细致来区别:
<对称环绕>围绕这一串音上下环绕的音程的距离是一样的。 例:比才《卡门》组曲中“阿拉贡舞曲”主题
<离心环绕>环绕的音级离中心音越去越远,使音乐逐步走向活跃,推向高潮。 例:冼星海《保卫黄河》
<向心环绕>环绕的音逐步靠近中心音,音程空间逐渐收束使音乐逐渐走向平静,和表情状态逐渐下降。
例:施光南《打起手鼓唱起歌》副歌
<直线型>直线型指在水平位置上的同音反复;
例:贝多芬《A大调第7交响曲》(op.92)第二乐章主题
<射线型>指旋律连续同向运动而形成的。
例:贝多芬《第一交响曲》第三乐章主题
例:柴可夫斯基《第6交响曲》第二乐章中部
(2) 旋律的隐伏骨架
含义:能够在一条旋律中支撑旋律的结构,体现旋律的风格的那些隐伏的、潜在的重要音级。 [例]贺渌汀《游击队歌》
⑶ 旋律的音域和应用音域
含义:“音域”,指一条旋律中最高音和最低音的音程空间(度数)。
“应用音域”,指大部分旋律经常活动的音程空间(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