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江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

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第一节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江陵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控。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来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第二节 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引导城镇协调发展。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江陵县土地资源环境条件,合理制定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科学配臵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的综合效益,促进地区产业链的形成。鼓励企业降低用地成本,促进工业产业升级。调整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

引导城镇用地内部结构调整。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促进城镇和谐发展。合理调整城镇用地结构,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民生用地。

规划期内,江陵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390.56公顷以内。其中:规划近期,江陵县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在2371.12 公顷以内。

第三节 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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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农民新建住宅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臵宅基地。引导和规范农村闲臵宅基地合理流转,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按照尊重民意、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用地的改造。

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保障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积极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1、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城镇闲散用地的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进节地型村镇更新改造,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和工矿废弃地的整理复垦,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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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期内,大力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工作,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到2020年末,农村居民点减少1432.05公顷,设臵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区1432.05公顷,以缓解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矛盾。其中,在中心城区可建设区设臵挂钩区917.38公顷,在滩桥和资市两个乡镇工业园区分别设臵挂钩区174.71公顷和100.00公顷,在江陵发电厂等独立工矿区设臵挂钩区221.91公顷,设臵旅游用地挂钩区10.8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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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向

1、农用地

在认真开展生态退耕和精细安排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大力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将生态退耕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园地和林地面积将有所增加。

2、建设用地

保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加工业用地,将工业用地纳入城镇用地规划指标;严格控制城镇规模的盲目膨胀,通过建设用地的内部挖潜和合理安排来保障城镇建设用地的科学用量;将农村居民点整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相结合,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

3、未利用地

在大力进行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的同时,谨慎、适度地开发农用地后备资源。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变化

1、农用地总量略有减少

江陵县2005年农用地的面积由89344.57 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88692.84公顷,比重由85.27%调整为84.65%,下降0.62个百分点。

(1)耕地:2005年为66161.17公顷,到2020年为61600.00公顷,比重由63.14%调整为58.79%,下降4.35个百分点。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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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为5177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05%。

(2)园地:由2005年的 290.59公顷,调整为2020年1833.08公顷,比重由0.28%调整为1.75%,上升1.47个百分点。

(3)林地:由2005年的 1590.50公顷,调整为2020年6005.00公顷,比重由1.52%调整为5.73%,上升4.21个百分点。

(4)其他农用地:由2005年的21302.31公顷,调整为2020年19254.76公顷,比重由 20.33%调整为18.38%,下降1.95个百分点。

2、建设用地有所增加

至2020年,江陵县建设用地增加913.00公顷,面积由2005年的11278.41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2191.41公顷,比重由10.76%调整为11.64%,上升0.87个百分点。

(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9787.73公顷,调整为 2020年的10134.73公顷,比重由9.34%调整为9.67%,上升0.33个百分点。

(2)交通用地:由2005年的355.6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671.63公顷,比重由0.34%调整为0.64%,上升0.30个百分点。

(3)水利设施用地:由2005年的1135.05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1385.05公顷,比重由1.08%调整为1.32%,上升0.24个百分点。

3、未利用地有所减少

至2020年,江陵县未利用地减少261.27公顷,面积由2005年的4158.33公顷,调整为2020年的3897.06公顷,比重由3.97%调整为3.72%,下降0.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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