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代驾服务细则- 中国农业银行

酒后代驾服务细则

一、服务介绍

??当持卡人处于醉酒状态,我行将安排专业代驾人员驾驶客户的车辆送往需要到达的指定地点

??酒后代驾服务可免费使用5次,服务有效期1年。单程服务最大距离为50公里。 温馨提示:

1、服务期限内每自然日限使用1次,服务时间为7*24小时。 2、服务仅限持卡人是需要服务当日所驾驶车辆的驾驶者时提供。 3、敬请提前2小时致电白金客服热线预约服务,并请遵守相应的服务细则及免责条款。

4、可提供服务的城市及服务区域详见“服务范围”。代驾起始地、目的地需在服务范围内,且仅限同城使用。

二、服务范围

省份 上海 北京 所在地 上海 北京 广州 深圳 广东 珠海 中山 佛山 重庆 天津 重庆 天津 福州 福建 泉州 厦门 甘肃 安徽 兰州 合肥 服务区域(服务起始地及目的地范围) 中环以内 四环以内 绕城高速以内 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 香洲区 东区、南区、西区、石岐区 一环高速以内 渝中区/渝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 外环以内 二环以内 丰泽区/鲤城区 岛内 城关区/七里河区 二环以内 广西 贵州 海南 桂林 南宁 贵阳 海口 三亚 邯郸 石家庄 洛阳 郑州 哈尔滨 武汉 长沙 长春 南京 苏州 南通 七星区/叠彩区/象山区/秀峰区 快速环道以内 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 龙华区/秀英区/琼山区/美兰区 河西区/河东区 环路以内 二环路以内 西工区/老城区/涧西区/瀍河区 外环路以内 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 中环以内 二环以内 环城路以内 绕城公路以内 苏虹路/星湖街/娄江大道/北环快速路/马运路/金枫路/中山路/苏福路/南环路高架/友新立交/太湖路/通达路/独墅湖大道/星塘街 长江中路/通沪大道/通富北路 杨溧高速公路/团山路/南徐大道/丁卯桥路/禹山路/东吴路/长江路 外环高架/长虹路高架/青洋路高架/龙城大道高架 X206/万善路/丹金路/云阳路/东方路/金陵西路/齐梁路/丹桂路/北二环路 崇安区 南长区 北塘区 锡山区 滨湖区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 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 二环以内 二环路以内 城中区/城东区/城西区/城北区 二环路以内 市中区 四方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市南区 环翠区 冰轮路/港城西大街/港城东大街/滨海中路/迎宾路/二马路/解放路/北马路/海港工人大道/海湾大道/环海路/幸福南路/化工路/只楚路 鲁泰大道/南外环路/西外环路/北京路 城区 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 绕城高速以内 三环以内 二环以内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镇江 常州 丹阳 无锡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青海 南昌 大连 沈阳 呼和浩特 西宁 济南 济宁 青岛 山东 威海 烟台 淄博 山西 陕西 四川 云南 大同 太原 西安 成都 昆明 杭州 宁波 绍兴 浙江 嘉兴 金华 湖州 温州 台州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 绕城高速以内 二环西路/二环南路/二环东路/二环北路 中环西路/中环南路/中环东路/中环北路 环城西路/李渔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 凤凰路/杭长桥中路/环城南路/外环东路/外环北路/白鱼谭路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 椒江区/路桥区/黄岩区 三、服务细则

酒后代驾服务仅限客户本人为服务当日驾驶车辆的驾驶者时提供。

1、酒后代驾供应商提供365天,每天24小时的全年无休的酒后代驾服务。

2、客户享受酒后代驾服务,需在代驾当天至少提前2小时致电农业银行白金卡客服热线预约,告知服务使用时间、具体地址、车牌、车型等信息。

3、酒后代驾服务每个自然日(00:00-24:00)限使用1次,每年限使用5次,单次路程上限为50公里。

4、预定成功后,供应商客服人员将及时电话确认客户代驾是否有变,如客户确认没有变化,则酒后代驾服务正式生效,客户不能再取消该次代驾服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取消服务的,需至少提前90分钟告知,否则供应商将扣除客户可享受的免费代驾服务一次。

5、如客户需更改代驾地点,更改起始地与原来预约位置小于30公里则需要提前90分钟告知,若超过30公里-50公里则需要提前2小时,且此更改仅限代驾地点。

6、服务人员在预约时间到达客户预约指定地点后,20分钟内联系不上客户或客户仍未出现,则预约服务自动取消,并扣除客户可享受的酒后代驾服务1次。

7、服务人员在预约时间到达客户预约指定地点后,如客户要求服务人员等待,需要在预约时间后的20分钟内以现金或其他供应商接受的方式预付等候费150元(50元/小时),则服务人员可等待3小时(以预约时间起算),3小时后客户仍未接受服务开始,则服务自动取消。

8、服务人员在预约时间到达客户预约指定地点后,客户需在服务前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验证其身份,不得将该权益转予他人。

9、在服务地点和前往目的地确定后,由供应商服务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选择最为安全、快捷和合理的路线,中途不停靠。客户在中途下车将被视作服务结束。

10、代驾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燃油费由客户承担。

11、每次免费代驾服务限在服务规定范围内使用,对于超出服务范围以外的费用,由客户按照50元/小时的费率自行承担,不足1小时部分计1小时。

12、收费服务的发票由服务人员现场提供或由供应商事后邮寄至客户指定地址。

13、代驾人员由供应商统一调配和安排指定。 四、免责条款

如发生以下情况,供应商免责或有权拒绝服务并保留追偿的权利。

1、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后,客户不配合服务人员核实身份及服务信息,包含并不限于: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身份证件以便服务人员登记;客户未在服务开始前阅读服务记录表上的服务须知,并签字确认。

2、酗酒处于无意识状态且无人陪同,或生活不能自理并无人陪同的客户。

3、客户携带宠物、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其它类似的物品和危险物品上车,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而具有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违禁物品。

4、托运行李超过车辆承载能力。

5、客户未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发生丢失,乙方服务商不承担举证责任。

6、客户在服务过程中干扰驾驶员工作或者要求驾驶员违规驾驶,供应商有权对造成的损失追究客户的责任。

7、服务结束后,客户应再次在服务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服务完成,并可对本次服务进行评价;对于客户书面确认表示满意的服务,供应商有权对其后续投诉进行判定。

8、客户提供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并已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和不计免赔等保险;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若供应商服务人员占主要责任,供应商承担客户保险公司未理赔部分;事故对方占主要责任的,供应商不负责损失赔偿,但可以代表客户协助交警调查及保险理赔。

9、客户提供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如因客户隐瞒真实情况,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人身、财产意外伤害事故及损失,客户将承担所有责任;因车辆自燃、刹车或方向盘失灵、爆胎、机件老化等引起的交通事故乙方服务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在客户事先未明确告知或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下,对于服务延误造成客户误机、商务活动等经济及其他损失,供应商将不承担责任;由于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战争或政府法规等不可抗力造成服务无法完成、延误或服务质量下降,供应商可免除责任。

11、代驾出发前客户应配合供应商服务人员检查车辆状况以及核实其他服务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在服务完成后接收车辆时,应再次签字确认服服务完成及车辆无损,供应商不接受客户已在服务完成记录中签字后的任何索赔和投诉。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