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前期物业管理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规模: 招标范围: 二、招标要求
物业管理资质 级。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人民币 元。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通用条款
第一部分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通用于各类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和支付代理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7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