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题库(定稿)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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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

1.制定安全技术规程,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铁路建设管理要求,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保障人身、设备、设施及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建设各方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设各方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经培训合格方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铁路工程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积极改善施工条件,降低作业人员劳动强度,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等用品。

5.联调联试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必要的人员、机具及测试仪器的配备,并必须严格做到试车不施工,施工不试车。

6.路基施工地基处理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管理。

7.路基施工地基处理使用有腐蚀性、有害的材料或掺和剂时,作业

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8.地基原地面处理和换填清除淤泥或处理空穴时,应查明地质情况,采取保证人员和机械安全的防护措施。

9.地基换填施工时,接触灰土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在上风口作业。

10.路基强夯施工时变换夯位后,应重新检查门架支腿,然后再将锤提升100~300mm,检查整机的稳定性,确认可靠后方可作业。 11.混凝土灌注桩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钻机安装时,机架应垫平,并设置必要的缆风绳及地锚等以保持稳固。

12.混凝土灌注桩的泥浆池应设防护栏和警示标志,废浆、废渣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

13.混凝土灌注桩成孔后应及时灌注。未及时灌注的孔应加盖保护并设警示标志。

14.挤密桩挤密作业应从逐渐远离既有建(构)筑物及设备方向顺序施工。

15.挤密桩成孔后应及时填料,成排施工时应间隔进行。

16.复杂环境条件下的软弱路基、陡坡路基和危及既有建(构)筑物及交通的路堤填筑等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7.路堤施工应先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基底、坡脚及影响路基稳定的范围内不得积水浸泡。

18.填筑地面横坡陡于1:2.5和池塘、软土等复杂路堤,必须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控制填筑速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处理。 19.路堤在不稳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倾塌滑动的斜坡上施工时,人行

道离填方坡脚线不得小于5m,并应设警示标志。

20.路堤施工中机械设备的管理与防护符合安规规定,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明确指挥信号,相互间保持安全距离。 21.路堤施工中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摊铺、平整、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

22.采用机械填筑时,在填筑作业区边缘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23.填筑作业的车辆严禁在走行中卸土,卸土下方不得有作业人员。 24.推土机作业应符合有关规定,多机相邻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0m,左右距离应大于2m。

25.碾压作业应符合有关规定,两台以上压路机同场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

26.取土场底应平顺并设有临时向外的排水设施,防止积水浸泡坡脚,造成边坡坍塌。

27.路堑开挖前,应先做好引、截、排水和防渗设施。施工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每级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施作坡面防护和排水设施。

28.开挖高陡边坡、崩塌、落石和岩堆地段路堑,应先清理危石,修建拦截设施,并设警示标志和专人防护。

29.路堑工程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30.路堑挖掘机作业起动后,铲斗内、管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31.路堑施工履带式挖掘机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 32.路堑开挖在高陡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清除。严禁用铲斗碰砸悬空土石。

33.路堑施工爆破作业,作业人员禁止穿戴易引起静电的衣物及携带

手机等物品。应由专人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不符合规定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34.路堑爆破施工钻眼机械支架应稳固。钻眼时,应避免凿穿残留炮孔,严禁在残眼上钻孔。

35.路堑爆破施工钻眼与装药在同一分区不得平行作业。

36.路堑施工爆破起爆前应在经设计计算的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围挡,安排警戒人员,约定预警、起爆、解除警戒信号,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7.路堑施工爆破起爆前对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施,以及不能撤离的施工机具等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8.路堑施工爆破起爆前对爆体应采取必要的减振、覆盖防护措施。 39.挖掘机向运输车辆卸土石时,铲斗回转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40.装载机向运输车辆卸土石时,在边坡、濠沟、凹坑装卸时,轮胎离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41.路堤与桥台过渡段施工,台后2m范围内以及大型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用小型压实机械碾压。

42.路堤与横向结构物过渡段施工,横向结构物的顶部填土厚度小于1m时,不得采用大型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以免影响结构物的稳定和结构安全。

43.膨胀土(岩)地段路堑开挖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开挖面应随时保持不小于4%的排水坡,严禁积水。

44.膨胀土(岩)地段路堑高侧山坡不应设置弃土堆。弃土堆距边坡顶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45.滑坡地段路基施工,施工单位应核查滑坡影响范围并设安全警示标志,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围挡等防护设施。施工期间应由专人负责滑坡体的监测。

46.岩溶及其他坑洞地区前施工应核查洞穴的位置和分布情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止人员、机械设备误入。

47.岩溶及其他坑洞地区路基施工前应探明洞内情况,洞内有害气体和物质未排除前禁止作业人员进入。对不稳定的洞穴应采取临时支撑等安全措施。

48.挡土墙基础明挖施工时,当基础开挖较深或边坡稳定性较差时,应分段、跳槽开挖,并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49.挡土墙基础明挖施工时,临时弃土或堆放材料距坑边的距离不应小于2m,机械行驶不得影响施工安全。

50.挡土墙基础明挖基坑应随基础施工分层回填夯实,顶面做成向外不小于4%的排水坡。

51.锚杆(索)挡土墙边坡应跳槽开挖,分层、分级自上而下进行,严禁重叠作业。

52. 预应力锚杆(索)钻孔施工,吹孔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孔的侧面,以防吹出的泥水、砂土、小石子伤人。

53.预应力锚杆(索)孔内灌浆时,禁止罐体放空,防止砂浆喷出伤人;处理管路堵塞前应消除罐内压力,注浆管嘴严禁对人。 54.抗滑桩作业前应整平孔口地面并设置地表截排水、防渗设施和防止坠物的护栏,加筑不低于0.3m高的锁口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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