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及瓶装丙烷气体使用管理,确保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
(一)适用于公司生产用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管道,瓶装气体及设备设施的管理。
(二)管理范围为:
1、天然气:降压站出气阀门至用气生产设备。降压站出气阀门及其以外部分属于天然气公司管理。
2、氧气、二氧化碳:从液氧、二氧化碳站至用气生产设备。 3、瓶装气体:仓库的储存及分公司事业部的储存、使用。 三、管理职责 (一)设备动力科
1 、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及企业发展要求,编制年度生产用天然气、液氧、二氧化碳设备设施使用和改造计划、大修计划,联系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负责监督实施和组织验收。
2、组织设备专业组每月对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管道及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安全使用检查,及时排除故障隐患。
3、天然气方面:协调、督促泰西天然气公司对其敷设及安装在我公司内管道设施的隐患处理。协调办理用气单位、交费、充值及气费结算工作。
4、制定完善用气设备安全操控规程,并负责组织对操作者进行培训。
(二)消防办公室
1
1、每月对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管道及用气点周围进行一次火灾隐患检查;
2、每月对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管道及使用点的消防安全通道进行一次检查。
(三)用气单位
1、每天巡检设备设施各零部件的完好性,每周检查一次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管道及瓶装丙烷罐的安全状态,并建立巡查记录台账。
2、加强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及瓶装丙烷安全使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所在单位员工的安全用气防范意识,发现问题及时与职能部门联系。
3、积极组织配合对操作者进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并严格监督操作者按照规程操作使用设备。
4、用气单位须有专人保管天然气充值卡,及时掌握用气情况,及时申请用气、交费、充值。
(四)安监处
1、负责监督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丙烷等气体安全使用的管理及检查工作。
2、每月一次的公司级安全大检查中重点布置对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及丙烷设施的安全检查。
四、安全使用规则 (一)行为规则
1、严禁在使用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丙烷的场所管道及设备设施周围使用明火、吸烟等。
2、严禁在天然气炉窑内逗留、休息,不得在天然气炉窑内凉衣物或摆放杂物。
3、 严禁利用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管道作电焊接地线,严禁利
2
用气体管道挂放物品。
4、严禁用铁器敲击管道与阀体,以免引起火花。
5、使用燃气时不得擅离职守,停止用气时必须先关闭设备上的进气开关,再关闭室内总开关,做到人走火灭。
6、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点火前,先开风机运行,再开阀门点火,以防止炉内气体集聚。
7、检查管道是否泄漏时,可用肥皂泡沫检查各管件连接处有无气泡增大现象,严禁使用明火测漏。
8、发现漏气情况应及时关闭进气球阀,打开门窗通风。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燃气设施,必须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燃气器具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设备。
10、检修天然气炉窑时,如需维修人员进入炉内时,炉门应开启,不得关闭,炉外应有人监护。当炉内温度较高时,人员不准进入炉内。
(二)用气设备及现场管理规范
1、严禁在使用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丙烷的场所堆放易燃物品。
2、使用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丙烷的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3、具有燃气设施的车间、房间内要保持通风良好。
4、使用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丙烷设备的地点要安装报警装置。
5、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管道无锈蚀、设备设施完好。 6、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管道附近无杂物。
7、天然气、氧气、二氧化碳管道及使用点的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五、考核
(一)违反本规定第三条,不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视其轻重给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