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开展情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

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银监办发[2012]147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5.15 【实施日期】2012.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银监办发〔2012〕147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2011年6月,银监会围绕“夯实内控基础、强化制度执行”,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深化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以下简称“深化执行年”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得到强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力得到提升。现将活动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此次活动采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促落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着力发 1 / 3

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防主体作用。从开展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在

属地银监局的督促指导下,紧紧围绕活动重点内容并结合自身风险情况,从制度、流程、工作机制方面入手,积极开展风险排查、落实整改和考核问责。各银监局按照“重点抽查、分类推进、差别对待”的原则,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查阅活动工作底稿和内控制度文件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执行年”活动落实到位。 二、取得的成效

(一)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防范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成功地化解了一批风险事件。如中信银行郑州分行、民生银行长春分行成功堵截使用虚假身份证开户事件2件和用虚假资料开立账户、变更印鉴卡、冒名办理密码解锁等风险事件共15件;吉林银行成功堵截伪造票据事件2件,防范抢劫事件1件等。二是挖出了部分陈案。吉林、辽宁局以“深化执行年”活动为契机,集中清理借名、假冒名贷款,挖出多年陈案,成效显著。

(二)及时修补内控制度漏洞,前移案防关口

一是针对大额不良贷款排查发现的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修订信贷业务制度、完善档案管理、预警信贷风险、强化不良资产全流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如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修订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将不良资产管理业务制度化、流程化与标准化;工商银行建立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周报制度、不良资产(含风险资产)专管员制度,要求分支行每月上报所有后三类不良贷款以及关注类对公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报告,逐季上报抵债资产明细表、账龄分析表等。二是针对运营条线内控执行及操作风险防范检查发现的问题,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重点强化制度执行力过程管理,通过风险提示、交流沟通、非现场检查、专业考核评价等手段,加大对下级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 2 / 3

(三)整改问责逐步规范,操作风险防范能力有所提升

一是通过建立操作风险数据档案库等形式,及时掌握风险情况,有的放矢,着力推进案防预警机制建设。如光大银行将各项内外部检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形成“分行风险排查档案库”。二是强化问责力度。华夏银行等将基层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底稿不规范、调查问卷填写不完整等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员工行为排查发现的违规责任人予以警告、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处罚;辽宁省联社对未按规定开展票据业务的县级联社采取了取消票据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或暂停

3 / 3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