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
定的2016年33件民生实事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政办发[2016]13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05 【实施日期】2016.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6年33件民生实事
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1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黑政发〔2016〕6号)要求,经梳理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的33个事项列为2016年民生实事(附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6年3月15日、7月15日、10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民生实事的推进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联系人:王照菖、周宏,联系电话:0451- 1 / 2
82623900、82627256,电子邮箱:hzd0902@163.com)。对《政府工作报告》中
没有列入民生实事的有关民生工作事项,要按照责任分工与其他重点工作一并加以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5日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6年33件民生实事
一、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1.重点解决贫困县中真正贫困人口和非贫困县中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扶贫办承办)
2.通过产业、创业、教育、医疗等措施推动精准扶贫。(吕维峰、孙东生副省长负责,省扶贫办主办,省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厅、人社厅、农委、教育厅、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协办)
3.扩大贫困地区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覆盖面。(郝会龙、吕维峰、胡亚枫副省长负责,省扶贫办主办,省农委、水利厅、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住建厅、电力公司协办)
二、持续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多路径推进,有效实施货币化安置。(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5.确保完成棚改17.7万套,力争完成20.4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12万户。(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住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