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黑河市人热电厂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为全面提高黑河市热电厂形象及维护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厂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长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和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总则

黑河市人热电厂是保安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保安队。本制度规定了保安队的职责、权限和考核事项等,适用于我厂的全体保安队员。保安队员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二、保安人员责任

1、岗姿岗态规范、展现公司良好形象。

2、做好人员进出门管理和来客接待等日常工作,做好记录和检查。

3、做好(内外部)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 4、物资监管,做好物资出门核查工作。

5、协助做好防火、防盗检查工作,做好记录,确保灭火器材完好。

6、厂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具体管理细则

(一)岗位要求

7、长白班上下班时间(8:00和20:00)和重要人员来访单位时,保安队应有人员站岗,要求姿势正确,着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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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语文明,服务主动。

8、值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报纸、吃零食、玩手机、听音乐等;值班时不得睡岗、喝酒,一经发现有睡岗、值班期间喝酒者第一次予以200元罚款,再犯者直接开除。

9、保安值班室应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摆放整齐规范,严禁在保安值班室内吸烟。

10、保安员在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应在登记簿上详细登记,交接班时应移交清楚,交接班人员双方签字,责任明确。

11、保安员应准时上岗,因故不能上岗的,必须向综合管理部请假。当值保安在交接班时应提前10—15分钟到岗办理交接班手续。

(二)、人员进出管理

12、厂大门分:厂东门、厂正门。原则上所有人员外出和来访应由正门卫管理。东门为送料车使用。

13、来访人员应询问是否有预约,对于有预约的应办理登记手续后予以放行;没有预约的,应与相关责任人联系,责任人同意接待时,办理登记手续并放行。

14、当班保安在厂区域发现可疑人员,应仔细盘查,并及报告办公室主管,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15、为确保厂区内设施、财产、人身安全,厂区大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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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关闭:

正门关闭时间为:冬季为晚20:30分,夏季为22:00。 东门关闭时间为:冬季为晚19:00分,夏季为20:00。 其中,如遇特殊情况视情况上报后,方可开门。此外,遇夜间上、下班的运行员工应予以提前开门。

(三)、车辆出入管理

16、当班保安有责任、有权力对进出厂区大门的车辆进行检查。

17、载货车辆进入厂区大门,保安人员应收取相应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或行驶证),并登记。出门时,应检查手续是否齐全,当班保安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18、保安应引导外来车辆按规定停放;杜绝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大门,严禁进入生产区域。

19、对于进入厂区的外来车辆上的自带物品要登记并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进入公司。出门时,依据登记内容放行,不在登记范围内的物品需凭有效证明资料,否则不予放行。

20、本厂内部员工开车进出时应将车辆通行证放置在保安能看见的地方,如进如厂区时无通行证的,一律不许进入。

21、出租车一律不容许进入,如有本厂员工引导出租车进出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四)物资出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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