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产品检验标准

塑胶产品检验标准

1、目的:

本规范旨在定义本公司质量标准,对胶塑产品检验与判定的依据,同时为客户及外协厂商对本公司品质要求认知准则。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或加工组装所需塑胶件产品都适用之。 3、定义:

3.1 缺点(defect):

是指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的,或显著的减低其实用性能,或不影响产品的使用目的但影响产品的外观。 4、职责:

本规范由质保部负责制定和维护。 5、作业内容

5.1产品的表面等级区分

5.1.1 A面:产品正面的上面(或指定面)的外观表面--安装位置直接看到的面。

5.1.2 C面:产品内面(里面或指定面),

5.1.3 B面:除A面、C面外的其它外观表面(或指定外观表面)。 5.2 注意事项

5.2.1 本规范如与客户要求有差异时,原则上以双方协议为准。

5.2.2 对有争议或模糊不清的缺点项目,若经过三位相关员同时判定为合格,则该缺点列为允许,否则以主管审批为最终结果。

5.2.3 本规范中目视条件为:白天非阳光直射下,阴天、清晨、黄昏或夜晚40W日光灯源下,0.7米范围内(一臂远)。 5.3 缺点类型

5.3.1 尺寸—— 尺寸依检验指导书规定,如为未在公差范围内将被拒收,除非客户同意。

5.3.2 塑胶产品的结构——产品结构依技术图纸要求的规定,如结构不全将被拒

收,除非不影响组装及产品的使用性能。 5.3.3 塑胶件表面缺点

5.3.3.1 刮伤——产品表面出现的各种凹线或痕迹。

5.3.3.2 毛边——分模线溢出的料(常为机台夹持力不足或模具因素)。 5.3.3.3 缩痕——表面因材料热胀冷缩作用,造成凹陷的现象。

5.3.3.4 变形——不符合零件形状的区域。表现为平面不平,曲面不合规定半径。 5.3.3.5 缺料——注料量不足。 5.3.3.6 射流痕——工作的进料口。

5.3.3.7 顶白——比背景颜色白,常出现于顶针背面。 5.3.3.8 结合线——也叫熔接线,是料流重新交接线形成。 5.3.3.9 色差——产品实际颜色与标准的差异。

5.3.3.10 拉伤——为射出时模具边拉拖造成,一般在零件边缘,也叫拉模。 5.3.3.11 烧焦——射出过程中高温高压,材料燃烧留下的焦黑或黑痕,也叫黑线。

5.3.3.12 修饰不良——修理产品毛边或进料口不合适。

5.3.3.13 起疮——斑痕或银灰色条纹,射出料气泡造成,一般是因为潮湿空气被凝聚。

5.3.3.14 异色条纹——颜色变化,可以是条纹或点。

5.3.3.15油污——指脱模用离形,顶针润滑油,与模具保养用油所造成的污染。 5.3.3.16 断裂——材料分离,可依缺料表面的外观检测决定,如表面显示有小颗粒或扭曲,可能是断裂,若表面显示是光滑则可能是短射。 5.3.3.17 气泡——产品内部产生的空洞, 5.3.4 嵌入件 5.3.4.1 位置 5.3.4.2 数量 5.3.4.3功能 5.3.5 字模 5.3.5.1 清晰度

5.3.5.2 符号位置 5.3.5.3 字模位置 5.3.6 印刷

5.3.6.1 颜色:依确认颜色或样品及图纸要求。 5.3.6.2 外观: 无拉毛,模糊,针孔,重影等现象。 5.3.6.3 图标及字符位置:按照技术图纸要求。 5.3.6.4 图标及字符的正确性:按照技术图纸要求。 5.4 各级面判定标准 材质:依技术图纸要求。 尺寸:依技术图纸要求。 产品结构:依技术图纸要求。 5.4.2 嵌入物 位置 依技术图纸。

数量 依技术图纸,不得短少。

功能 机构功能正常,不得凹陷或凸出或包装不全。 5.4.3 字模

清晰度 须容易识别,且无重影。

符号位置 须容易识别,旋转章应注意特性的保持。 字模位置 须符合图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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