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讨论稿)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违”界定与处罚标准 ..................................................................... 1 第一节 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 1 一、给予开除处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 ......................................................... 1 二、给予开除留用处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 ................................................. 1 三、给予相应罚款处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 ................................................. 2 第二节 一般 “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 5 一、共性部分一般“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 5 二、采煤专业一般“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 6 三、掘进专业一般“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 7 四、机运专业一般“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 11 五、通风专业一般“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 14 第二部分 质量标准化责任界定与处罚标准 ....................................................... 23 第一节 采煤专业质量标准化责任界定与处罚标准 ........................................... 23 第二节 掘进专业质量标准化责任界定与处罚标准 ........................................... 26 第三节 机运专业质量标准化责任界定与处罚标准 ........................................... 31 第四节 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责任界定与处罚标准 ........................................... 33
—0— 4/12/2013打印
东坡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讨论稿) 第一部分 “三违”界定与处罚标准
第一节 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一、给予开除处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
1. 有瓦斯突出预兆、透水预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 2. 斜巷运输蹬钩头者;
3. 电机车(电瓶车、皮带)运行中,爬电机车(电瓶车、皮带)的责任者; 4. 因个人违章造成他人重伤以上的人身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的责任者; 5. 破坏、盗窃、盗用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材料者;
二、给予开除留用处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
6. 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的责任者;
7. 严重违章放炮(放明炮、糊炮,不执行“一炮三检”、“一炮三泥”,不按规定设置警戒,
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的责任者;
8. 临时停风的高瓦斯掘进工作面停风后,无措施排放瓦斯或不按措施排放的责任者; 9. 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者;
10. 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者;人为挪移破坏瓦斯传感器、风门等通风安全设
施者;
11. 瓦检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者; 12. 不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的责任者; 13. 井下随意拆卸矿灯或携带烟火(火种)的责任者;
14. 造成井下电器失爆的责任者,或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的责任者; 15. 斜巷超挂车或不带电松车的责任者;
16. 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或煤巷锚杆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者;
—1— 4/12/2013打印
东坡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讨论稿) 17. 带班区(队、班)长、安监员、瓦检员、放炮员班中睡觉者。
三、给予相应罚款处理的严重“三违”行为界定
㈠ 共性部分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无安全技术措施安排生产的及安全技术措施没有贯彻的安排生产的罚款500元。 采掘工作面(包括巷道维修)空顶作业的,罚款500元。 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工人作业的,罚款500元。
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的,罚款500元。 特殊工种未取得上岗资格安排上岗的,罚款500元。 作业时,应佩带劳保用品而不按规定佩戴的,罚款500元。 无烧焊报告而从事烧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的,罚款500元。 喝酒后下井的,罚款500元。
爆破安全警戒距离不够或爆破与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的,罚款300~500元。 10. 11. 12.
管理人员发现违章不制止、不汇报的,罚款500元。 未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造成隐患的,罚款500元。 规程、措施的内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罚款500元。
㈡ 采煤专业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13. 14. 15. 16. 17.
违章进入采空区的,罚款500元。
煤机、刮板输送机等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的,罚款500元。 初次放顶回采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罚款500元。 初次放顶工作面作业规程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罚款500元。
回采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
罚款500元。 18.
回采工作面两巷使用支护锚杆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的,罚款500元。
—2— 4/12/2013打印
东坡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讨论稿) ㈢ 掘进专业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材料的,罚款500元。 施工三、四叉门无措施施工的,罚款500元。
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没有配备专用敲帮问顶工具的,罚款300~500元。 掘进工作面前掘后改的,罚款300~500元。
没有临时支护材料和不使用临时支护的罚款300~500元。
锚杆支护巷道没有监测工具或监测工具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300~500元。 锚杆支护及锚喷支护巷道截短锚杆、锚索的、偷工减料的罚款500元。 从已支护巷道盗用支护材料的罚款500元。
掘进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支设的,罚款500元。
28. 29. 30. 31.
喷浆机没有停电闭锁,手或工具进入喷泵机内的,罚款500元。 斜巷内悬勾装卸,绞车司机离岗的,罚款500元。 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支护形式的,罚款500元。 倾斜巷道没有按规定安装防跑车装置的,罚款500
㈣ 机电运输专业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的,罚款500元。 强行送电或未按规定停送电的,罚款500元。
在井下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打开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浓度的,罚款500元。 开关打木楔或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罚款500元。 不停机、停电处理故障或清理的,罚款500元。 手持式电气设备不使用综合保护开关的,罚款500元。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不合格,强令使用的,罚款500元。 在检修时不执行验电、放电制度的,罚款500元。 斜巷运输时行车行人的,罚款500元。
无措施用输送带或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的,罚款500元。 绞车司机违反规定开车;扒钩工违反规定挂钩的,罚款500元。
—3— 4/12/2013打印
东坡煤矿“三违”界定与质量标准化处罚标准(讨论稿) 43.
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一坡三挡”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时运输的,
罚款500元。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斜巷运输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的,罚款500元。
在斜巷内摘挂钩、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罚款500元。 用绞车或机车牵引工具处理脱轨车辆的,罚款500元。 无措施运送“四超”车辆的,罚款500元。
在架线下用肩扛可导电材料或在架线下装卸物料未停电,罚款500元。 电绞司机一手开车,一手处理钢丝绳的,罚款500元。 斜巷运输时矿用车辆不使用防脱销的,罚款500元。 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矿车的,罚款500元。
㈤ 通风专业严重“三违”行为界定与处罚标准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及撤人的,罚款500元。 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回棚不及时造成隐患的,罚款500元。 无措施排放瓦斯或不按措施排放瓦斯的,罚款500元。 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造成瓦斯超限的,罚款500元。 在停风(包括通风不良)区域内作业的,罚款500元。
放炮不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罚款500元。 无措施使用爆破方法处理堵塞放煤口大块煤矸的,罚款500元。 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罚款500元。 同时打开同一地点风门造成风流短路的,罚款500元。
故意卸掉永久风门闭锁绳造成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的,罚款500元。 隐瞒瓦斯超限事故及不按程序汇报瓦斯超限事故的,罚款500元。 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风的,罚款500元。 随意进入停风地点的,罚款500元。
通风系统(包括设施)建立违反特别规定无措施或报告的,罚款500元。 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罚款500元。 私自进入栅栏或扒坏栅栏的,罚款500元。
剩余雷管不及时交回炸药库或私藏炸药、雷管的,罚款500元。 爆破母线有明接头或用非绝缘胶布包扎的,罚款500元。
—4— 4/12/2013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