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七年级上册数学知识点总结归纳

七年级数学上册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 有理数

1.1 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负数:比 0 小的数

正数:比 0 大的数

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注意 :①字母 a 可以表示任意数,当 例如 +a,-a 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 2. 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零上 8℃表示为: +8℃;零下 8℃表示为: -8 ℃ 3.0 表示的意义

⑴ 0 表示“ 没有”,如教室里有 ( 3)0 表示一个确切的量。如:

+”,有时“ +”省略不写。所以省略“

+”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a 表示正数时, -a 是负数;当 a 表示负数时, -a 是正数;当 a 表

示 0 时, -a 仍是 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0 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0℃以及有些题目中的基准,比如以海平面为基准,则

⑵ 0 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 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面。

0 米就表示海平

1.2 有理数

1. 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 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 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理解 :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 :引入负数以后, 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

3,整数也能化成分数,也是有理数

0 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2,-4,-6,-8 ?也是偶数, -1,-3,-5 ?也是奇数。

2. 有理数的分类

⑴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

正整数

整数

有理数

正分数

分数

⑵按正、负来分

正整数 正分数 负整数 负分数

0

正有理数

有理数

负整数

0

( 0 不能忽视)

负有理数

负分数

总结:①正整数、

0 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②负整数、 0 统称为非正整数 ③正有理数、 0 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④负有理数、 0 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3. 数轴⒈数轴的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 :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 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

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

的点表示, 0 用原点表示。

⑵ 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 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 (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也就是说,有理数与

3. 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正数都大于 0,负数都小于 0,正数大于负数;

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 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⑴最小的自然数是 ⑵最小的正整数是

0,无最大的自然数; 1,无最大的正整数;

⑶最大的负整数是 -1 ,无最小的负整数 5.a 可以表示什么数

⑴ a>0 表示 a 是正数;反之, a 是正数,则 a>0; ⑵ a<0 表示 a 是负数;反之, a 是负数,则 a<0 ⑶ a=0 表示 a 是 0;反之, a 是 0, ,则 a=0

4. 相反数

⒈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 0 的相反数是 0。注意: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⑶ 0 的相反数是它本身; 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 0。

2. 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⑵ 0 的相

反数是 0;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 3. 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 应点( 0 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

0 的相反数。

0 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

0,和为 0 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

a, b 互为相反数,则 a+b=0

4. 相反数的求法

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 ⑵ 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时, 化简得 -5a-b );

⑶求前面带“ - ”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 - ”即可求得(如: 5 的相反数是 -5 );

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 “ - ”,然后化简 (如; 5a+b -( 5a+b)。 的相反数是

- ”,然后化简 (如:-5

的相反数是 - (-5 ),化

简得 5)

5. 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⑴一般地,数 a 的相反数是 -a

,其中 a 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

0。

当 a>0 时, -a<0 (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当 a<0 时, -a>0 (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 a=0 时, -a=0 ,( 0 的相反数是 0)

5. 绝对值

⒈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

数 a 的点与 原点 的距离叫做

a 的绝对值,记作 |a| 。

2. 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⑶ 0 的绝对值是 0.

可用字母表示为:

①如果 a>0,那么 |a|=a ; ②如果 a<0,那么 |a|=-a ;

③如果 a=0,那么 |a|=0 。

可归纳为①: a≥ 0, <═>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② a≤ 0,<═ > |a|=-a(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经典考题

如数轴所示,化简下列各数 |a|, |b| , |c| , |a-b|, |a-c| , |b+c| 解:由题知道,因为

a>0 , b<0,c<0, a-b>0, a-c>0, b+c<0

所以 |a|=a ,|b|=-b, |c|=-c ,|a-b|=a-b , |a-c|=a-c ,|b+c|=-(b+c)=-b-c

3. 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所以, a 取任何有理数,都有 |a|≥ 0。 即⑴ 0 的绝对值是 0;绝对值是 0 的数是 0. 即: a=0 < ═ > |a|=0 ;

⑵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

绝对值最小的数是 0. 即: |a|

≥0;

⑶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即: |a| ≥ a;

⑷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

|x|=a ( a>0),则 x=± a;

⑸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即:

|-a|=|a| 或若 a+b=0,则 |a|=|b| ;

⑹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 |a|=|b|

,则 a=b 或 a=-b ;

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

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 0。即 |a|+|b|=0 ,则 a=0 且 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

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

0)

经典考题

已知 |a+3|+|2b-2|+|c-1|=0,

的值

解:因为 |a+3|

|2b-2|

求 a+b+c , |c-1|

|a+3|+|2b-2|+|c-1|=0

≥ 0, ≥ 0

≥ 0,且

所以 |a+3|=0 ,|2b-2|=0 ,|c-1|=0

即 a=-3 ,b=1 ,c=1

所以 a+b+c=-3+1+1=-1

4. 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5. 绝对值的化简 ①当 a≥0 时, |a|=a

②当 a≤ 0 时, |a|=-a

6. 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 a 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 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

a 的点到原点的距离, 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

如: |a|=5 ,则 a=土 5

0 的数是 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1.3 有理数的加减法

1.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 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 a+b=b+a

⑵加法结合律: (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 ;

。 ;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 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

⑴当 b>0 时, a+b>a ⑵当 b<0 时, a+b

0 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⑶当 b=0 时, a+b=a

4. 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

a-b=a+(-b) 。

5. 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 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 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 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如: (-8)+(-7)+(-6)+(+5)=-8-7-6+5.

和式的读法: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

8、负 7、负 6、正 5 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

8减7减 6加 5”

6. 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 Ⅰ .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同号结合法) (-33)-(-18)+(-15)-(+1)+(+23)

原式 =-33+(+18)+(-15)+(-1)+(+23)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 =-33+18-15-1+23 (省略加号和括号)

=(-33-15-1)+(18+23)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 =-49+41 (运用加法法则一进行运算) =-8

(运用加法法则二进行运算)

Ⅱ .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凑整法)

(+6.6)+(-5.2)-(-3.8)+(-2.6)-(+4.8)

原式 =(+6.6)+(-5.2)+(+3.8)+(-2.6)+(-4.8)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 =6.6-5.2+3.8-2.6-4.8 (省略加号和括号)

=(6.6-2.6)+(-5.2-4.8)+3.8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4-10+3.8 (运用加法法则进行运算)

=7.8-10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并进行运算)=-2.2

(得出结论)

Ⅲ . 把分母相同或便于通分的加数相结合(同分母结合法) -

3- 1+3- 2+1-7

5 2 4 32

5 2 8

原式 =(- - )+(-

1+1

)+(+

3 - 7 ) 5 2

2

4 8

=-1+0-15

1

8

=-1

Ⅳ . 既有小数又有分数的运算要统一后再结合(先统一后结合)3

(+0.125)-(-3

)+(-3

1 )-(-10

2

)-(+1.25)

1

4

8

3

原式 =(+ )+(+3

3

)+(-3

1

)+(+10 2

)+(-1

1 ) 8

= +31 38

13

4

-314

+102

-1

83

41

8

3

4

=(3 -1 )+( 1 -3 1

)+10

2 14

42

8

8

3

=2 -3+10

2

=-3+13

1

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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