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环保局污染防治监管、
监察、监测联动工作规则(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环法字[2006]11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6.06.26 【实施日期】2006.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环保局污染防治监管、监察、监测联动工作规则
(暂行)》的通知 (赣环法字〔2006〕11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相关单位:
《江西省环保局污染防治监管、监察、监测联动工作规则(暂行)》已经2006年第十四次局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江西省环保局污染防治监管、监察、监测联动工作规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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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内部协调,整合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资源,切实提高工作效能,促使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监察执法、环境监测工作形成合力,加大打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法排污行为的力度,建立环境保护监督、监察、监测配合联动工作制度。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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