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日期: 2007-09-13 23:01 编辑: 江西廉政网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各种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导向呈现出新变化,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如何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是一个地方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直面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课题。本文就吉州区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调查,并作了简要分析,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仅供参考。 一、当前群众来信来访的现状及主要特点
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非常广泛,涉及社会各个层面,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信访总量高位徘徊。从群众来信来访的统计数字来看,2004年群众来信来访数量比2003年下降0.7%,2005年比2004年下降2.7%,2006年又比2005年相比下降25.3%,虽然我区信访总量连续三年下降,但总量高位徘徊的态势没有得到改变。2006年全区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25件次,每天1.5件次,接访任务十分繁重。
二是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从群众反映的问题来看,绝大多数信访件为投诉求决类信访占98%以上,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涉法涉诉、社会救助以及农村干部工作作风等热点难点问题,其它类型的信访件还不到2%。而且信访数量与地方政府推进改革发展的进度成正比,改革力度越大、发展速度越快,群众反映的问题就越多、越集中,上访的规模越大,层次越高。
三是越级访居高不下。近年来,群众解决问题总认为把事态扩大、用上级来压下级更为有效,加上交通便利,信息通畅,因而往往越过基层,直接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甚至出现赴京非正常上访。2006年全区群众到市上访93批1158人次,赴省上访20批71人次,进京上访5批20人次,远远超过区本级上访人数,越级接访压力大。
四是组织化倾向明显。在涉及企业改制、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问题中,由于牵涉面太大,容易导致群众集体上访。2006年群众赴区集体访20批267人次,赴市集体访53批1068人次,赴省集体访6批42人次,进京集体访2批14人次。特别是一些群众受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怂恿和操纵,有组织的缠访重复访比重较大,约占信访总量的20%左右。
五是非良性态势明显。2006年,全区群众来信来访213件(批),其中来信仅为80件,仅占总量的37.56%,来访多、来信少,与《信访条例》倡导的以书信、电子邮件等主要形式反映
问题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造成群众上访的因素很多,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内因,也有外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少数单位认识不到位。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不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及时报送信息,也不及时采取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工作环节上缺位。在抓信访工作上,有些单位只停留在简单的布置上,没有从全局的高度去抓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总想一拖了之,在宣传教育、办事程序、联系沟通等多个环节上缺位。一旦群众上访,又认为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三是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与分管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平时看不到。
2、政策因素的影响。一是政策超前。个别地区性政策出台时,可能对情况预见不够,超越现实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在一定程序上损害了他们利益,造成群众的不满。二是政策滞后。有些工作适用的政策是多年前制定的,脱离实际。如中心城区农民建房政策一直模糊不清,房屋拆迁评估标准、征地补偿标准等政策往往都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加上群众对政策的期望值过高,必然引发许多矛盾。三是政出多门。国家和地方许多部门单位在制定政策时各自为阵,出台的政策口径不一,相互矛盾,造成基层操作困难,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引起群众不满。
3、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思维定式。三是信“访”不信“法”。受当前司法大环境影响,许多群众认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费时费力,即使是典型的涉法涉诉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4、信访工作机制滞后。一是信访网络建设滞后。2005年5月1日新的《信访条例》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基层部门单位要设立信访机构,但真正设立机构的寥寥无几,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呈现断档状态。二是对接工作滞后。有些部门单位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解决问题。三是责任追究制度滞后。当前,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往往无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三、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主要途径
吉州区地处中心城区,上访群众成份复杂,思想活跃,信息灵通,反映问题往往有备而来,如果处理不好,极易产生不良影响。
(一)立足“三个转变”,夯实工作基础。坚持群众路线,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是实践好“三个代表”的重要举措,关键在于实现“三个转变”。
1、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特别是一些重点项目要主动参与,提前介入,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
3、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事实上大多数群众上访多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通过这些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而解决,信访部门只是起到一个综合协调作用。只有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强化“三种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制度是完成任务、实现目标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是新形势下加强信访工作的必然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机制”。领导是信访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群众的直接对象,是解决问题的主导。发挥领导在信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必须从机制上加以保证,做到“三落实、一追究”。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制度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批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以及协调会议制度,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定期听取信访情况汇报,及时发现、研究、协调和处理各种信访问题;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对集体上访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由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包案处理,及时查处,限时办结。四是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建立信访情况通报批评制度,将信访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内容,落实奖惩,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恶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强化“分级负责机制”。“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一要抓好初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