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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病调离制度表
篇一:食堂五病调离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 体检;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
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三、食堂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 了解病情状况;
四、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食堂从业人员 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五、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 案;
六、食堂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 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庐江世纪华府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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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20xx年,从业人员共有人,其中患“五 病”者有人,实际调离人,调离率100%。 安徽安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庐江世纪华府项目部 篇二:五病调离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六、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患“五病”调离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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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其中患“五病”者有人,实际调离人,调离率。 篇三: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2、新参加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
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4、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
了解病情状况;
5、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通报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
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6、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档案、调离人员健康档案;7、餐饮服务单
位对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 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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