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柳政办〔20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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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
柳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
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4?6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的要求,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完善服务;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三、总体目标
建立一个政府引导、多部门合作、人员经费制度化、管理服务规范化,有利于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有利于企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实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以上,社区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四、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