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制度(含补贴申请表及个人笔记本公用协议)

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

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公司办公设备管理,降低办公设备的采购及维护成本,推行员工自带办公电脑,并决定对其给予一定补贴,经公司批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子公司、项目公司等因工作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办公的全体员工。 三、

补贴标准及要求

1、 补贴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2、 补贴要求

1) 享有补贴的笔记本电脑须满足正常工作需求,购买年限不得超过1年,且价格不得低于

4000元;

2) 三年之后补贴年限期满后,如电脑配置相对较低,笔记本电脑配置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且影响正常工作效率的,可重新申请,经行政部确认后,再次自行购置笔记本电脑,根据流程审批,提供发票后公司将根据相应额度标准重新发放补贴; 四、

申请补贴流程及报销方式

职级 普通员工 主管级 经理级 副总监 总监 副总裁及以上 补贴金额上限 ≤5000元 ≤6500元 ≤7500元 ≤8500元 ≤10000元 ≤12000元 补贴年限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每月补贴额度 138元/月 180元/月 208元/月 236元/月 278元/月 333元/月

1、 审批流程:申请人申请(附件一: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部门负

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与企业IT共同审核电脑配置)——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审批——员工签订《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协议》(附件二)——提供发票——人力资源中心薪酬备案——财务部发放补贴,流程图如下: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审批

行政部、企业IT审核

2、 报销方式:补贴将随工资按月计入员工个人账户。 五、

管理细则

财务部发放补贴 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签订《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协议》,提供发票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审批 申请人填写《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 1、 员工自费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其使用权归公司所有 (本人使用), 产权归个人所有,公

司将不再提供公用办公电脑;

2、 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由个人自行保管与维护,丢失和损坏责任自负。且不能由于个人使

用或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作,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日常维护维修及增加配置的费用须由个人承担;

3、 在享受补贴期间,员工自购的笔记本电脑如因维修或遗失等原因无法使用,在条件允许

下可借用公司的备用电脑临时办公,但累计不得超过15天,否则不予发放当月补贴; 4、 个人若遗失后重新配置笔记本电脑的,只可接续剩余未到期享受的补贴部分;遗失后两

个月内未配置的,需将原已发放的补贴退还公司;

5、 如有特殊情况忘记带电脑而暂时使用公司电脑的,必须与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一个月

内有2次未带电脑,停止发放当月补贴;

6、 享受补贴期间员工若离职或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时,补贴将从员工与公司正式解除

劳动关系的当月停止发放。申请人离职时,相关公司资料需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进行备份或彻底删除,不得进行任何未经允许的备份;

7、 享受补贴的电脑中存储的与公司有关的文档资料、技术秘密、经营秘密、或其他商业秘

密等其所有权均属于公司,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保密制度和协议的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 公司按照要求定期将申请人笔记本电脑中的与公司有关的数据进行备份时,申请人必须

予以积极配合;

9、 笔记本电脑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若申请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要求,或有不

诚信的情况,经核实后公司将追回相关的电脑补贴款,取消补贴资格,并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除名。 六、

附则

1、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

3、 附件一: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 4、 附件二: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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