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北 电 力 大 学 文 件
华电校教〔2012〕26号
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版)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激励广大本科在校学生既扎扎实实学好专业文化知识,又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对《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华电校教[2010]2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
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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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教学管理 推免研究生 实施办法 通知
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2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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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修订版)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我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我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字【2006】14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确定推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在学生品德优良的基础上,既要注重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的考查,又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学校将根据学生前三学年累计平均学分绩和创新实践成果分值,按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考查,并依据综合考查结果择优确定。
二、组织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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