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驿镇中心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
(修订)
一、指导思想
根据襄州区教体局“三大机制”及《襄州区镇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干部考核标准,全面考核干部的履职情况,提高干部的管理水平,全面评价学校的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原则;奖罚并重原则;群众公认原则。 三、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在中心学校党总支领导下进行,成立干部考核工作小组,由吴宏伟同志任组长,李金亮、孙全国同志任副组长,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任组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日常事务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和统计工作等。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分配:
1、校长(园长)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分值分配 (1)、履行岗位职责基本目标,20分。(幼儿园园长,40分) (2)、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目标,25分。(幼儿园园长,50分) (3)、教学质量管理目标,45分。(幼儿园园长,0分) (4)、资产财务管理目标,10分。(幼儿园园长,10分) 2、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增减项 (一)增分项:(封顶20分)
(1.)学校综合工作受到省、市、区级以上表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镇党委(镇政府)表彰的综合工作分别记10分、8分、6分、4分;省、市、区教育体育、人事等部门联合表彰的综合工作分别记8分、6分、4分。
(2.)学校单项工作受到省、市、区级以上表彰。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市教育局(市文体局) 、区教体局、中心学校表彰的某一方面工作分别记6分、4分、2分、1分;省、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所属的二级单位表彰的单项工作分别记4分、2分、1分。
(3.)教学质量综合评估位居全区第10名得5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全区前三名分别再奖励5、4、3分。
(4.)阶段性工作迎接区委区政府、区教体局及以上检查,受到好评的加1分。接受区教体局以上安排的重大活动一次加2分。 (二)减分项:(封顶20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履职尽责工作不力,单位或个人受到省、市、区通报批评的分别扣 4分、3分、2分,出现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分的扣5分。
(2.)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次扣5分;出现越级上访的一次扣5分;出现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
(3.)学校出现“三乱”(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现象,每次扣2分。 (4.)学校出现体罚学生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3分。影响恶劣的一票否决。
(5.)计划生育违规实行一票否决。
(6.)阶段性工作迎接区委、区政府、区教体局及以上检查,受到批评的一次扣1分。
前五项工作以通报文件或者会议通报为准,第六项工作以局陪同检查的领导记录、活动安排为准。
全部考核总分120分,考核内容的具体评价要素详见“学校管理年度综合考评表”(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学年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两部分。
日常考核:根据“综合考评表”评价要素,凡属日常可以测评的内容,由各考核牵头部门通过建立日常工作台帐方式予以记录,核定分数,年终纳入考核总分。 集中考核:根据“综合考评表”评价要素,凡属终结性考评内容,由各考核牵头部门在学年末集中进行考评,核定分数。
有关日常考核、集中考核的具体内容,集中考核的具体方案另定。 六、有关事项
1、各考核牵头领导要根据“综合考评表”评价要素确定好日常考核的内容,建立工作台帐,记录好相关情况,核定好所得分数,保存好相关资料。
2、干部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优秀;B、C为合格;D为不合格。其中上报区人社局的优秀人员从学年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择优产生。 3、因违纪受处分、单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一票否决的干部,考核等级不能评优。 七、考核工作要求
各考核牵头领导与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干部的各项工作,并按考核的具体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相应工作,保证整体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基层单位校级正职干部要严肃、认真对待考核,主动做好准备,积极配合考核小组的工作,接受中心学校的考核。
古驿镇中心学校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