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职 称 系 列 申 报 职 称 专 业 名 称 填 表 时 间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目 录
表一:基本情况
表二: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表四: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表五:承担课题(项目)情况 表六:获得专利情况 表七:获得表彰奖励情况 表八:撰写著作和论文情况
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 表十:个人承诺书
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 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
表十三至表十六:评审委员会评审记录 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审定意见
填 表 说 明
一、表一“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何民主党派或无党派。 二、表一“参评类别”中的“特殊人才”,系指学历、年限等基本条件达不
到正常申报条件,按破格参加评审的人员。
三、表二“主要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中专以上学历教育情况,非学历
教育的在职学习培训情况在表九中填写;“主要工作经历”自参加工作以来开始填写。
四、表四至表九,均填写本人聘任现职称以来的情况。 五、表七“本人承担任务”,授予集体的表彰奖励须填写个人承担主要工作
任务情况;授予个人的表彰奖励,填写“全部”即可。
六、表十二“基层单位”,系指本人所在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基层单位须
对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并提出明确推荐意见。
七、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省直单位填第一、二栏目,州(市)直属单
位填第一、二、四栏目,县及县以下单位填第一、二、三、四栏目。
八、表中凡涉及填写时间的,均须填写到月份;无填写内容的,均填写“无”。 九、申报评审各级职称,均须填写本表一式二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获得
相应职称的人员,须将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
十、本表统一使用80gA4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
表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曾用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 贯 (或国籍) 现从事专业 行政职务 相 片 (大一寸证件照) 政 治 面 貌 工作单位及所在部门 国有企业 非公经济组织 其他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参加工作 时 间 现职称 累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取得时间 聘任时间 参评类别 正常评审 特殊人才 变更系列 参加学术组织及担任职务 学 历 情 况 毕 业 学 校 全 日 制 教 育 - 1 -
在 职 教 育 最高学历 所 学 专 业 毕 业 时 间 学 历 学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