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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二级水电站 运行管理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SDFG[2016]-1G-02)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为加强广西XX公司XX二级水电站生产管理工作,发挥最好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由乙方对XX公司所属XX水电站运行管理进行总承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标的名称、承包内容 1.1 承包标的
承包标的为XX公司所属XX水电站的运行管理。 1.2 承包内容
1.2.1承包电站基本情况
承包的XX水电站装机总容量为5000kW(2×2000KW+1000 kW)。
1.2.2承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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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行政后勤管理;设备运行管理;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修;安全生产管理;集团公司、桂水电力公司要求电站完成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本合同期自电站第一台发电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投入正式商业运行之日算起,承包合同期1年。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付款方式 3.1承包费用及构成
3.1.1根据XX电力公司《关于报名承包XX公司所属XX水电站运行的通知》的精神,依据附表1计算承包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包XX二级水电站的总承包费用为*****(¥***)。
3.1.2合同构成费用如下
3.1.2.1机组运行、日常维护检修、管理的人工费用和相应的后勤管理费用。
3.1.2.2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
3.1.2.3以上所发生管理费用的税金、利润、企业管理费。 3.2付款方式
3.2.1承包费按月份支付。
3.2.2甲方在每月15日之前将上月承包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XX分公司 ,账号: ************ ,开户行:**********),乙方在收到承包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应的税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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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第四条 税费的缴纳
承包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价格、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承包款,监督乙方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5.2 甲方的义务 5.2.1 电站生产运行管理
5.2.1.1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周边群众的关系以及完成每年例行的证照年检、审计、财产保险、税务、水资源、电站绿化、进厂道路管理维修、房屋大修等相关工作,确保电站正常运营。
5.2.1.2负责提供合格、齐全的运行和日常维护所必需的检修工具及安全工器具。
5.2.1.3负责电站水工设施、机电设备日常维护、日常检修所需更换物资的采购。
5.2.1.4负责提供空白的各类电站运行记录本、电站月、季、年各类报表(或临时报表)。
5.2.1.5负责签订资源占用方面的服务协议和电网调度协议;负责防洪抢险及物资费用
5.2.1.6提供电站电力调度所用的必要通讯设施。 5.2.2 电站生产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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