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泥江口镇中心学校

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 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 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 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 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 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 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 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 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组织领导 组长:李正轩

组员:何光明 谭海 张立明 谢长清 张伟军 周世安 曾靖宇 五、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类别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成长”征文、 全区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 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征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2。全区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见附件 3。

六、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 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 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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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 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小学、初中、 学校的在籍学生。

全区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区中小学艺术教师、 中小学校长、教育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 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七、分阶段工作要求 (一)第一阶段活动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 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生艺术社团走进 社区、深入基层、宣传展演。

(二)第二阶段活动

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与评选; 推选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全市展演 活动组委会。

(三)第三阶段活动

2015 年 7 月—10 月参加全省展演活动。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艺术教育论文 奖等奖项。

优秀组织奖:若干。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 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 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 3 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 师(每件作品限 1 名)。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 二、三等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由区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单位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活 动指导思想正确,有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 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认真组织各阶段展演活动,学校参与面广,有活动 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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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有关奖项由各单位按规 定数量报区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评选。

九、节目和作品报送

1、艺术表演节目 4 月 16 日报送到中心学校何光明校长处;艺术作品 4

月 7 日前报送到中心学校何光明校长处。

学校 艺术表演节目 声乐 节目 器乐 节目 艺术作品 舞蹈 节目 1 戏剧 1 朗诵 1 绘画 1 书法 篆刻 1 摄影 2 中心学校 樊家庙 中学 工农学校 蛇山学校 泉山学校 南坝学校 先锋学校 黄獭桥 学校 下湖学校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1 1 1 1 樊家庙 1 1 学校 大坝塘 1 1 学校 、“阳光下成长”征文(学生)2:每个学校上交一篇,4 月 7 日截止。 3、各学校报送的节目和作品必须严格按照区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要求 的格式组织。详见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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