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推选办法
(试行)
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切实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同阶段,把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分为“一推”和“二推”。“一推”即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二推”即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培养。
一、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总则
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推荐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是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程序之一,本细则对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一推”)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标准,保证学生党员发展的透明度。
(二)推荐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积极要求入党,并通过网上党校考试。
2、学习态度端正,推选时上个学期无挂科(大一第一学期一推时不按此要求)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激励和示范作用;
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不拉选票、不搞小团体。 5、在院团委及其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或在入伍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的优秀退伍学生,视其现实综合表现,可根据《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经由学院团委直接向党组织推荐流程操作办法》,由院团委直接向党组织推荐。
6、本学期转专业的同学到上学期所在团支部参加推荐评选。
7、大四学年原则上不进行一推,如有特殊情况,可经本人申请、团支部上报,院团委审批后再进行。
8、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推荐:
(1)推优时上学期有挂科、缺考现象者;
(2)在考试、考查课以及团校考核中违纪、舞弊的; (3)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4)其他不符合“推优”条件的情况。 (三)推荐步骤
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积极分子,一般一年进行二次,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每学期推荐比例不超过为团支部总人数的5%。
1.各团支部召开大会,团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条件,符合条件的个人自主申请。
2.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到会人人数须达团员总人数的80%。推荐对象逐一上台,进行PPT形式演讲。演讲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及成绩、综合测评结果、担任学生干部及参加各类活动情况等,演讲时长以不超过5分钟为宜。到会人员进行民主投票,现场唱票,依票数高低取足规定的人数,当场公布结果。
3.会议通知院团委常委、院团委派代表出席,负责监督评选过程是否规范、候选人是否符合要求。
4.团支书总结会议,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登记表》(团支部)附件一,由辅导员填写《积极分子公示榜》附件六,将选举结果上报院团委,由院团委公示无误并签署意见。
5.院团委组织审查候选人资格,由团委书记签署意见。若发现推选对象不符合推选条件,则取消候选人资格。
6.院团委书记签署意见后,院团委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名单,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年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名单汇总表》(附表1独立表格)并上报学院备案,同时告知各团支部。
7.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二,汇总至相应党支部,放入学生党员个人档案袋中。
8.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名单确定后,组织参加党校学习。共24学时。包括集中授课学习、组织自学、批评与自我批评、观摩“三推”及志愿服务等内容。
团支部“一推”流程图
顺序 1 2 3 4 5 步骤 召开团支部会议,传达文件要求与精神 个人自荐,召开团支部大会,民主投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 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登记表》(团支部)附件一,经辅导员审核,上报院团委 院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名单,填写《积极分子汇总表》(附表1独立表格),报学院备案 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二,上交至党支部 实施主体 团支部 团支部 团支部 院团委 团支部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2、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党员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做好在我院共青团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以下简称“二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把优秀团员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充实党的新生力量。
3、学院成立“推优”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组员。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熟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共青团员,思想进步,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发展对象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3.推优人员经过至少半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4.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半年期内的综合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前50%,且无挂科现象。
5、在院团委及其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或在入伍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的优秀退伍学生,视其现实综合表现,可根据《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经由学院团委直接向党组织推荐流程操作办法》,由院团委直接向党组织推荐。
6、本学期转专业的同学到上学期所在团支部参加推荐评选。
7、大四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进行二推,如有特殊情况,可经本人申请、团支部上报,经院团委审批后再进行。
8、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优先推荐: (1)推优前上一学期有挂科、缺考现象者;
(2)在考试、考查课以及团校考核中违纪、舞弊的; (3)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4)其他不符合“推优”条件的情况。 (三)推荐步骤
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二次,开学一个月内完成。每学期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总人数5%。
1.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到会人人数须达团员总人数的80%。入党积极分子逐一上台进行PPT形式演讲,到会人员进行民主投票。现场唱票,依票数高低取足规定的人数,当场公布结果。演讲内容包括: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来各方面的成长和进步,包括学习成绩,综合测评结果,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的情况,演讲时长以不超过7分钟为宜。
2.会议通知院团委常委、院团委派代表出席,负责监督评选过程是否规范、候选人是否符合要求。
3.团支书总结会议,并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登记表》(团支部)附件三,由辅导员填写《积极分子公示榜》附件六,将选举结果上报院团委,由院团委公示无误并签署意见。
4.院团委组织审查候选人资格,由团委书记签署意见。若发现推选对象不符合推选条件,则取消候选人资格。
5.团委书记签署意见后,院团委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名单,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年第学期党员发展对象推优名单汇总表》(附表2独立表格),并报党组织备案,
6. 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四,汇总至相应党支部,放入学生党员个人档案袋中。
团支部“二推”流程图
顺序 1 2 3 步骤 召开团支部大会,候选人上台演讲,民主投票,确定推荐党员发展对象 填写《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登记表》(团支部)附件三,报辅导员,报院团委公示并签署意见 院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名单,组织填写《汇总表》(附表2独立表格),报党组织备案 实施主体 团支部 团支部 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