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的实施方案” 2

宣威市龙场镇沙松田煤矿

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

条规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则

沙松田煤矿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

审查意见栏

煤矿会审意见:

参加会审人员(签字):

驻矿监督员意见(签字):

贯彻学习记录

时间: 主持人: 地点: 传达人: 记录人: 驻矿监督员: 听传达人(签字):

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

定》的实施方案及细则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

〈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提纲的通知,为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以下简称《七条规定》),根据宣煤安发〖2013〗31号文《关于认真开展煤矿“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矿于2013年3月6下午由矿长组织,各分管副矿长、技术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的集中培训学习,专题学习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七条规定》,切实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我矿将持续开展《七条规定》的学习活动,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发“《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望各科(室)、班组认真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导组织 领导组织:

组 长:叶远泽(矿长) 副组长:徐正扩(安全副矿长)

范廷尧(机电副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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