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国际货代 物流08级 教学主题 授课时间 国际贸易术语 授课地点 教学目标: 了解有关国际贸易术语方面的国际惯例;了解四组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写法和基本规定;掌握国际贸易术语2000通则方面的最新变动情况;掌握三种主要国际贸易术语的风险、责任、义务划分及其相关问题。 职业技能教学点: FOB、CFR、CIF三种国际贸易术语风险、责任义务划分及相关问题。 教学设计: 复习旧课----引出新课-----讲解启发------课中思考-----课后复习 教学手段: 精讲与案例教学法、比较法。 教 学 过 程

教 学 内 容 与 板 书 备 注 复习:贸易条件? 第一节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 1、贸易术语是进出口商品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几个英文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作用:贸易术语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对于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洽商时间和节约费用开支,有着重要的作用,着重解决以下五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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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内 容 与 板 书 备 注 (1)、卖方在什么地方,以什么方式办理交货。 (2)、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3)、由谁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以及通关过境手续。 (4)、由谁承担办理上述事项时所需的各种费用。 (5)、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有关的单据。 可见,运用好贸易术语,可简化双方交易手续、缩短交易过程、明确双方风险、责任、义务、费用划分及交易价格构成等问题。 二、国际贸易(术语)惯例的性质 交货地点不同,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也不相同。如果双方约定,在出口国内的商品产地交货,卖方只需按约定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备妥,买方则应自行安排运输工具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往最终目的地,并承担期间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按这样条件成交,货价自然很低。反过来,如果采取在进口国内的约定地点交货的贸易术语成交,卖方要承担在指定目的地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之前的一切风险。并且要负责办理货物从产地到目的地的运输、保险以及通关过境的手续,提交规定的单据。同时还要承担与之相关的费用。货价自然也要高得多。可见,贸易术语首先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价格构成、也关系到双方风险、责任、义务划分,这也是许多人将贸易术语称为价格术语的原因。 国际贸易惯例性质: 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 2、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一方面,如果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时,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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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内 容 与 板 书 另一方面,如果双方对某一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司法和仲裁机构也往往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进行判决或裁决。 备 注 三、关于贸易术语方面的国际贸易惯例 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它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国际法协会于1928年在波兰首都华沙,开会,制定了关于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称之为《1928年华沙规则》共包括22条。 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将此规则修订为21条,并更名为《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沿用至今。 (二)、《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它是由美国9个商业团体制定的。它最早于1919年在纽约制定,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后来于1941年在美国第27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对该条例作了修订,命名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六种。 (1)EX Point of Origin:原产地交货价 (2)FAS(Free Along 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价 (3)C&F(Cost & Freight):成本加运费价 (4)CIF(Cost Insurance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价 (5)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价 (6)FOB(Free on Board):运输工具上交货价 (注意:上述FAS、FOB与国际商会中的这两种术语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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