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美学理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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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美学理论整理

1、 柏拉图

柏拉图眼中的美,是矛盾统一的、和谐对立的、具体而又特殊。柏拉图最终将美概括为“永恒的善的意志的普遍性理念存在”。这是因为一件东西包含许多矛盾是他不可理解的。

从理念论也可以透视柏拉图的美学思想,具体如下:理念论是柏拉图哲学思想的核心,是其美学思想的立足点。柏拉图以理念论为核心的美学思想包含完整的美学价值论框架。他坚信理性能够获得真知,把追求“真”“善”“美”当作哲学探索和冥思的目的。柏拉图在谈论客观和主观世界的真与善的同时,总是要和美感和美联系一起来谈论,真、善、美在柏拉图的思想体系中是一体统一的。柏拉图是真、善、美三位一体的创造者,它具有最高的人类价值和深远的美学意义。关于美的议论,主要可大致归为两个类,一是美的本质问题,二是真善美的统一。

柏拉图肯定美是真实的存在,他认为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和谐与真实存在的神,真实存在的善的理念、美的理念是一致的,又由于美善的统一,所以和谐既是善的目的,又是美的本质。

由于柏拉图有客观唯心主义理念论的基础,因而他认为真、善、美的内容是统一的,真实的东西,就美与善的东西。美的东西也就是善的东西,美与善没有根本的区别。柏拉图认为这种美本身的关照是一个人最值得过的生活境界。柏拉图把爱、美、善等,最终都还原到人的生活本身中,与不朽相关,也可以说,不朽是人的最终目的。在柏拉图的思想中,美的概念不仅仅与审美和艺术相关,更主要的是一种人的生活方式和理想,是一种哲学的最高境界之一。在柏拉图的宇宙观中,他认为善的理念又是理念世界中至高无上者,因而美的理念就必须从属于善的理念,为善的理念所支配。柏拉图在审美分析中,始终都认为灵魂的美要高于一切形式的美。

2、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批判了柏拉图的唯心主义观点。首先是对他的理念论的批判。亚氏认为,“一般”是不能脱离“个别”而独立存在,脱离个别并且先于个别而独立存在的一般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脱离美的事物的“理念”或“美本身”是根本不存在的。亚氏认为美在事物本身之中,主要是在事物的“秩序、匀称与明确”的形式方面,主要靠事物的“体积与安排”,美的事物体积大小要合适,要有一定的安排,各部分之间要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这些构成了美的要素。亚氏注重美的感性形式因素。

3、 普洛丁

普洛丁是新柏拉图主义的创始者,普氏美学是对柏拉图美学之改造,二者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美的理念从哪里来?普洛丁的回答是,只能从神那里来。普氏仿照柏氏把美分为不同的级别,他主要论述了对物体的美、心灵的美和最高的美即理念美或理性美的审美认识。普氏不但把美分为不同的级别,认为要达到这种最高的美,就得净化心灵,通过心灵视觉去观照它。而且他也把对“美本身”即美的理念或理性的观照,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

普洛丁还提出了影响很大的审美理论,审美是一种观照。他说:观照不是观看,而是另一种视觉类型,即迷狂。看到高级的美会使人在迷狂中惊喜交集,充满狂热和狂喜,他把这种迷狂的境界看作人生最高的理想境界。他说:“谁能达到这种观照谁就享幸福,谁达不到这种观照谁就是真正不幸的人。”普罗提诺还提出的方法是闭目内视,“闭上双眼,转向另一种观看的方法,并激活它,这种方法人人都有,但是很少有人使用。”审美要靠“内在的眼睛”、“灵魂的视觉”。单凭感官无法作出审美判断,因为美的对象是包含理性内容的。他说,美是第一眼就可以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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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种特质,心灵凭理性判断它美,仿佛和它很相契。直觉中何以含有理性呢?普洛丁的解释是,因为事物包含理念,人心也含有理念,二者一拍即合,所以直觉与理性并不矛盾。换句话说,这里的理性不是抽象思维的理性,而是与感性相区别的理性,潜藏在直觉中的理性,这跟我们今天的“美感在感性直觉中积淀着理性”的说法已十分相似的了。

4、 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的美学思想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在继承新柏拉图主义理论的基础上融入了基督教教义,在继承柏拉图文艺有罪的观点上,指出了艺术要为基督教服务。他的美学思想不仅完善了基督教的美学体系,更是对西方美学思想和文艺理论发展的影响深远而复杂。时至今日,奥古斯丁美学思想的光辉依然可见一斑。阅读经典,理解经典,即使在当下社会,也是不容忽视的方面。

(1)上帝是万美之美

奥古斯丁在美的本体问题上受到了新柏拉图主义代表人物普洛丁的影响。奥古斯丁继承了普洛丁的美学观念,认为美的确是有等级的,绝对美占有最高的等级,美从高一级的存在向低一级的存在扩展。但在此基础上,奥古斯丁又为这一美的本体论加上了基督教的影响。普洛丁所认为的“太一”,在奥古斯丁的美学体系中,变为了上帝,也就是说,在奥古斯丁看来,上帝是万美之美,是最高等级的美。

但奥古斯丁认为,人类出生便带着“原罪”,一般人是很难接近上帝的美的。必须使灵魂摆脱欲望的束缚,无条件的崇拜和热爱上帝,全身心皈依上帝,心灵归于上帝,上帝才能抚爱心灵,上帝就体现在感情中,爱上帝就能得到上帝的抚爱,也就认识了上帝的美。

(2)丑是相对的

虽然奥古斯丁继承了普洛丁美学体系的很大方面,但由于根基支持的不同,两人在丑的问题上存在了截然不同的看法。普洛丁的体系根基来自于希腊诸神,他认为感性世界中的物质,与“太一”对立,即是恶,即是丑。

然而,奥古斯丁作为中世纪神学的代表人物,他的所有对世界的思考的根基都来源于一个最基本的认知:上帝是万物创作者,上帝创作了一切。那么上帝创造的,怎么可能会有丑呢?对此,奥古斯丁坚定地认为:世界只能是美的,因为它是上帝的创造物,万物既为上帝所创造,都从上帝那里得到形式和光辉,所以就没有绝对的丑。

(3)文艺的目的是歌颂上帝 奥古斯丁并没有全面否定艺术,他所声讨是那些引起人的罪恶和虚幻感情的艺术,而好的艺术是值得发扬的。在奥古斯丁看来,歌颂上帝、为教会服务的艺术便是好的艺术,例如用诗歌赞美三位一体,用音乐来歌颂上帝。奥古斯丁的美学思想是中世纪美学的规范,也符合了当时社会情况,但经典的光芒永不会消退。

5、 托马斯阿奎那

(1)美的三要素

阿奎那认为,现实世界的美是客观存在的,但所有的美都根源于上帝,上帝是最高的美。托马斯美学的核心在于论证人如何认识、把握现实事物的美。他认为,美具有某些特征,是能够被认识的东西。而认识和把握美,主要还要依靠人的理智,不仅仅是感官。

托马斯对于美的特征,最关注的是比例和色彩的鲜丽。后来,他在“和谐”与“鲜明”之外加上“完整”,构成了“美的三要素”。也就是说“美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事物的完整或完美,因为凡是不完整的东西结果是丑的;其次是适当的比例或和谐;第三是明晰,所以具有鲜艳颜色的事物被认为是美的。”

此外,托马斯还说:“美有两种,一种是精神的,由恰当的秩序与精神的善的充裕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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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则是外在的美,由物体的恰当的秩序以及属于这物体的外在特性的充裕所构成。”“我们称一个人的美,是由于他形体上有适合的比例和排列,和由于他具有明亮和鲜艳的色泽。因此,在另一意义上也可以设定,美的名称是指称所有事物具有的与其类型适合的那种清晰,无论精神的或物质的,它们都由适当的比例构成。”这里所说的比例,包括心灵和精神世界里的东西的比例和关系,事物与我们心中对于这个事物的观念之间的关系。涉及艺术家心中的观念与作品形象之间的关系等等。

(2)美与善

在阿奎那看来,美与善相关但不相同。二者的区别是,善涉及欲念,而美只涉及认识,不涉及欲念。总之,凡是只为满足欲念的东西叫做善,凡是单凭认识到就立刻使人愉快的东西就叫做美。

(3)人与美

阿奎那认为,美感与生理快感是不同的,他们的界限是,只有人才能具有美感,动物只有生理的快感。

而人之所以有美感,还在于爱:“愉悦的原因是爱,因为每一个人都为他获得所爱的事物而快乐。”但是,“每个人都爱美,肉体的人爱肉体的美,精神的人爱精神的美。”精神的美当然要高于物质的美。人们创造艺术也是为了美的缘故。“所有再现或描绘某事物的人,是为了使某事物成为美的事物。”

6、 达芬奇

达·芬奇认为,艺术家要善于窥视自然 ,美并不是神意的体现,而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是可以用感官认识到的事物的性质。即美源于自然,要在自然和社会生活中发现美。他认为“美感完全建立在各部分之间神圣的比例关系上”,整体的每一部分都和整体成比例。强调绘画中的比例和匀称等美学尺度。《蒙娜丽莎》就有一种和谐之美。

7、 荷迦兹

荷迦兹从感性形式方面论述了美,认为美的原则就是“适宜、变化、一致、单纯、错杂和量——所有这一切都参加美的创造,互相补充,有时互相制约”——《美的分析》。分析了各种美的事物的特征。他认为物体形状的宏大,可以激起赞美和敬畏,产生一种崇高感。但表现量的大小,一定要避免过分,要适度,否则就会变得笨拙和可笑。他提出的美的原则,虽然没超出实用和形式美的范围,但对研究艺术美,对自然美的表现都很有价值。并提出了“蛇形线是最美的线条”。

8、博克

博克认为崇高主要源于“自身保存”本能,其心理特征是胜利感;美主要源于性本能和群居本能,其心理特征是爱。认为崇高的对象都有一个共同性,即可恐怖性;但恐怖的对象并不能真正威胁到审美主体,审美主体才产生自豪感、崇高感。博克美学思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审美趣味的研究;他认为审美客体有共同品质,审美主体也有共通感,人的感官、想象力和判断力的标准具有普遍性,因而审美趣味具有客观标准。博克对崇高和美的分析是具体而深刻的,这一点深深地影响了康德的美学观。作为经验主义者,他陷入了感觉论美学之中,忽视理性的作用,把经验主义美学推向了顶峰。

9、维柯

维柯是历史哲学的创始人,“美学科学的发现者”。他发现,精神哲学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根源,但这种精神哲学不应该是形而上学,而应该是美学;把人类的认知创造原则引入美学,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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