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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要点
1.施工管理
1.1建筑电气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经过图审机构审查通过,设计文件修改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单,涉及安全性的重大变更内容,应经原图审机构重新审查。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力系统调试等人员应持证上岗;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且使用时在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1.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制度,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5监理单位应编制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资料齐全,并与工程进度相符合。
2.电气产品的选用及进场验收
2.1建筑电气工程选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以下统称电气产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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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电气产品应进场验收合格,并应做好验收记录和验收资料归档;进场验收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相关规定。当设计有技术参数要求时,应核对其技术参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3实行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的电气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或CCC认证标志,并应抽查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有效性及真实性。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箱)、控制柜(台、箱)、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
2.4当主要电气产品的进场验收需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或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抽样检测时,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相关规定。
3.施工过程控制
3.1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端子。导线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多股线线头连接应牢固可靠,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3.2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场不应小于2处与接地(PE)干线相连接,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
3.3电缆出入配电柜应采取保护措施;电缆出入梯架、托盘、槽盒应固定牢靠。
3.4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的电缆桥架宜采用梯型桥架,当穿越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区时,应有防火隔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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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采用电缆桥架敷设电缆时,应保证电缆在桥架中有足够的排列与散热空间。
3.6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3.7电缆出入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箱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部位应采取防火或密封措施。
3.8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严禁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内、抹灰层内、保温层内或装修面内。
3.9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应有防火封堵措施。
3.10灯具表面及其附件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卤钨灯或额定功率大于等于100W的白炽灯泡未电源时,其吸顶灯、槽灯、嵌入灯应采用瓷质灯头,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3.11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应与饰面平齐,安装应牢固,绝缘导线不应裸露在装饰层内。
3.12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3.13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
3.14固定安装的中央空调、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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