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提升农村生活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

设施整治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闽建村[2018]9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8.08.22 【实施日期】2018.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

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的通知

(闽建村〔2018〕9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环保局,福州市城管委、泉州市市政公用局、莆田市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环土局:

2017年省政府召开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以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将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作为实施生态省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督查考评、资金保障、市场化等推动机制,取得初步成效。但各地工作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如不少地方农村垃圾保洁不到位、乱倾倒现象时有发生,今年生态 1 / 5

环境部华东督察局检查长乐区莲柄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时发现垃圾倾倒问题整改不

到位;福鼎市个别农村垃圾简易处理处理设施未严格停用;还有部分地方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方案编制审查把关不够到位。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要严格抓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坚持动真碰硬抓整改,防止问题因整改不到位而死灰复燃,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情况,同时要切实抓好日常保洁常态机制建设和落实,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着力构建常态长效保洁机制

(一)加强长效保洁机制建设。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的总体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建立以城带乡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福建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明确的“5有”标准(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完善常态化机制,确保垃圾及时转运有效处理。省级财政继续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进行资金补助,市、县(区)要按照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配套,保障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所需费用。

(二)推进垃圾分类落地实施。要在垃圾“干湿”分类方面探索实行管用的办法,发挥村庄保洁员和农民主体作用,湿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枝条、果皮等有机物)鼓励农户分离出来,适当增加保洁员待遇,明确保洁员单独收集湿垃圾,将湿垃圾就近就地沤肥返田,有条件的可采用堆肥设施处理,实现就地减量、资源化处理。每个县今年底前至少在1个村开展“干湿”分类试点,做到农村垃圾“干湿”分类落地实施。 (三)加强源头管控和管理。一是乡镇要建立垃圾转运台账,县级要建立垃圾处理量台账,掌握各乡镇垃圾去向,垃圾转运采用市场化方式的要将通过垃圾转运至处理终端的清运量与服务费用挂钩。二是要建立乡镇为单位的农村垃圾网格化管理模式,将辖区划分成若干网格,明确各网格责任单位和目标任务,定期对网格保洁情况进行督查考 2 / 5

评,从源头上加强监管,杜绝垃圾随意倾倒现象。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省住建厅即将

启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各市、县(区)要组织乡镇及时填报,包括管理机构、垃圾量、作业队伍、监管机制以及在建项目进展、已建设施运行情况。 (四)提升市场化工作。一是加快培育农村垃圾处理市场体系。各地要加大对本省有以县为单位垃圾治理市场化服务经验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多县(市、区)承接项目。原已零星发包的项目,通过合同方式逐步整合。支持龙头企业打造行业品牌,发挥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垃圾治理行业整体专业化水平提升。二是各地要加强对垃圾治理市场化服务项目监督考核,持续跟踪合同履约情况,做到按效付费。对于未有效运营或运营不规范的,要督促整改落实。

(五)落实监督考评机制。在坚持去年以来“镇村自查、市县月查”督查考评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层级责任,全面做到督查考评市、县、乡镇三级全覆盖,考评结果排名、公示、约谈、曝光情况列为各级督查考评重点。各市、县(区)要将未落实督查考评的乡镇、村,作为督促问题整改的重点,并在媒体重点曝光,作为下一次督查考评必查对象直至落实。

(六)建立健全暗访检查机制。市、县、乡镇三级要层层建立暗访制度,设区市、县(市、区)每月,乡镇每半月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情况暗访,发现问题当场取证记录督促整改,对暗访结果予以通报公示,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问责。省级将把市、县、乡镇暗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下半年省级督查考评评分项。

(七)健全监督投诉机制。各市、县(区)要设立专门的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省住建厅联合环保厅等部门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设立举报热线“0591-87613785”,对农村垃圾治理问题,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夯实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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