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程序,保证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一)报董事会和市**公司审批事项: 1.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对外资本、技术、管理合作方案; 4.公司机构改革、重组方案; 5.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公司的基本制度。包括“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资体系、奖励办法、副总经理以上待遇、财务审批及联签管理办法;

7.投融资计划及实施方案; 8.购置生产所用固定资产方案;

9.用于管理费开支固定资产的车辆购置方案; 10.按财务审批及联签管理办法规定所应研究的事项。 (二)日常经营方面所研究的事项:

1.对外签订的特殊、重大合同或协议; 2.经营预算、核算、决算、经营分析;

3.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符合性、适用性及质量问题的处理; 4.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修正、事故的处理; 5.科技项目、信息化立项、实施方案。 (三)管理性事项:

1.管理费用预算及执行情况和调整事项、额度; 2.招待费执行和控制情况; 3.涉及员工利益、待遇问题;

4.管理性固定资产、递延资产、临时设施、场地绿化。 (四)人事方面的事项:

1.经党组织考核推荐的中层干部的聘用;

2.推荐公司内部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用和解聘; 3.员工聘用和解聘,一般干部的调动和使用; 4.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

5.公司整体性、特殊性的奖励处罚,解聘、培训、学习。 (五)传达上级文件和党组织纪检文件; (六)董事会、党组织所不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列席人员:与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业务职能部室负责人(或委托人),以及相关事项的其他人员,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第四条 会议原则上半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或增减召开的次数。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议题征集、记录和纪要。纪要在会议结束第二天报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确认,经总经理审阅后签发、存档。

第六条 会议力求言简意赅,不做更多的重复解释,避免一言堂现象发生,主持人要尽量压缩开会时间。

第七条 参会人员以积极负责的态度阐明自己对所研究事项的意见,允许争论、讨论充分,主持人原则上最后发言,对争论事项一时难以达成多数意见时或存在较大风险时可暂缓决策。

第八条 会议决策事项遵照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有些议题可个别酝酿或先召开专题会,然后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九条 会议决定的事项,对某些成员的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应写入记录。

第十条 会议研究有关事项,在保密期参会人员不得对外泄露。

第十一条 会议所要完成事项落实到责任人,由办公室督办。 第十二条 会议录音、记录、纪要要保持可追溯性,及时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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