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年度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工程系列

仪表电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及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1年度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工程系列仪表电子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本系统以及系统外从事仪表电子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受理评审范围

从事音频、视频、通信技术和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系统互联技术产品开发研究、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测量、分析、光学、自动控制等仪器仪表和系统集成、智能控制技术产品开发研究、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新型元件、半导体器件、电真空器件、电子照明器件、微电子、集成电路技术产品开发研究、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仪表电子产品机械结构设计、工艺与生产制造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居住证满1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工程师学历、资力要求,即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获得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专业职务任职年限截止到2011年12月底。

根据有关规定,对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申报人需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表》(附件5)。申报当年度已达到退休年龄者或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按国家规定已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并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的除外)。

2、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工作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也可破格参加申报评审,但必须经单位推荐,并参加专业知识的答辩。

3、对已具有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仪表电子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申报转评仪表电子专业工程师。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在取得学历后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得少于一年。其中,取得的成人教育专科学历为非理工科类的须参加专业知识的答辩。

5、申报人员须按规定通过全国、上海职称外语B级考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具体规定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人[2007]54号)、《关于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8]26号)执行。

6、申报人员必须通过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和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基础培训初级班)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

注:沪人社专[2011]399号文件规定,2011年起对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创新知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基础初级培训培训时间1天,获得2学分,发给《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合格证书》。还未参加过培训的,需要参加本评委会组织的统一培训,请即填写《申报人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rwh@shyd168.com.cn邮箱,以便我们组织并及时通知你。

7、申报者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近三年考核为合格以上。

8、为真实了解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能力业绩材料的真实性,继续加强申报人员的面试答辩工作。除破格申报评审对象必须参加面试答辩外,其余对象由专家和中评委办公室抽取。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附件1) 一式2份。申报人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

(2)《仪电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自荐综合材料》(附件2) 一式7份。并将电子版的《自荐综合材料》和《申报人基本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rwh@shyd168.com.cn邮箱。

《自荐综合材料》是供专家了解申报人的专业能力水平、业绩等综合情况的材料。申报者须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自荐综合材料》,并装订成册。提供的表式可以根据填写的内容延长或缩减。

(3)主审论文 一式2份

论文是供专家了解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的材料。申报者应提供1篇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所从事工作、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必须是由申报者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

(4)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请装订成册)一式1份。申报人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① 学历、学位证书;

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③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④ 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 ⑤ 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⑥ 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单科合格证书;

⑦ 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培训单科合格证书和其他继续教育(或培训)合格证明; ⑧ 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⑨ 本人近期二寸照片一张(反面写上单位及姓名); ⑩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

2、对申报者单位要求

(1)申报者单位应对申报者填写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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