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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作者:谢元芳
来源:《财税月刊》2015年第08期
摘 要 目前,个人收入正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个人收入背后存在一个与公民收入息息相关的税种——个人所得税。从普通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如何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负获得最大收益,就显得重要起来。但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在我国仍然不被普遍认知。本文对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一些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包括提高纳税意识、合理规避筹划风险等解决方案。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改善途径 一、引言
所谓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规划,制作出一套完整的纳税计划的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具体是指通过对经营、投资、财务等项目的精心策划和组织,利用税收优惠和可选择性性条款的条件,以获得最大节税行为的一种财务行为。由此可以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定义为,通过对个人所得税涉税项目进行事先筹划,充分利用税法的优惠政策和项目间的差异性,减少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虽然许多纳税人过去一直在暗中或间接采取一切合法甚至不合法的手段来减轻他们的税务负担,但是现在已发展为积极通过税务筹划来合法的减轻税务负担。然而,在一些人看来,纳税筹划还是和投机取巧联系在一起。需要指出的是,纳税筹划不等同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因为其本身并不违背国家的立法精神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当然,更不等同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相反,纳税筹划不论是对纳税人、对企业还是对国家税收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纳税筹划的意识
一方面,由于纳税筹划在我国应用的历史较短,概念多种多样,导致纳税人的纳税筹划意识浅薄。主要表现在纳税人不懂得采取一些积极的手段去减少税负负担,只是一味的等待纳税优惠政策,很少进行纳税筹划的工作,导致个人纳税筹划没有得到正确的规划,失去了密切的配合。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纳税筹划的有效性。有的人认定纳税筹划是国家税法所不允许的, 就是偷逃税款,这种做法损害了国家利益;有另外一些人担心,纳税筹划在我国现有的纳税环境下不能起到真正的作用。这两种不同的观念会对我国纳税筹划的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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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存在风险 2、纳税人行为引起的代理风险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人缺乏纳税筹划的专业知识,因此会选择请税务代理为自己的收入进行纳税筹划。对于纳税方来说,所有的纳税人都想通过各种手段地去增加自己的可支配收入,最终大多数采取隐瞒收入、分散收入、福利消费取代现金支付和发票冲抵等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代理人对纳税方应税收入的筹划是“合法”的,最终也很可能会使代理人的代理结果不合理或不合法性,从而造成代理风险。 3、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制度不完善
在我国,单靠税务机关的努力是不能保障税收制度和政策的有效实施,还需要纳税人的配合。目前我国的税法政策还跟不上法律法规的监督,各种政策制度和法律约束不明确,导致很多纳税人不自觉承担纳税义务,不积极主动去履行义务。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制度下,个人收入来源的不同,采取税率和扣除办法也很可能不同。在这种制度下,往往不能完整、全面地体现纳税人个人真实的纳税能力,很多高收入或者来源方式多的纳税人能采用相对应的办法少缴税,甚至不需要交税。相反,收入来源单一的人反而有可能要交更多的税。由于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种种诸如此类的问题,在相关部门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相应地去完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制度,才能确保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4、纳税筹划专业人才缺失
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必须符合筹划的要求,并且必须在这一要求下完成纳税筹划目标才是合法的。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税收现状来看,能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找到纳税筹划的空间人才比较少,他们难以有效地充分分析并利用法律规定的涉税经济行为进行筹划,少部分的筹划人员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熟知相关的税法法律法规除外,大多数的人仍然缺乏纳税筹划方面的专业知识,这也就是目前纳税筹划专业化水平比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完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途径 (一)提高纳税意识
首先,要让人们正确理解纳税筹划,树立一种正确的观念。即通过正确引导与宣传依法纳税,让纳税人明确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是正确维护自身利益的合法且正当的行为。其次,要树立人们对纳税筹划的正确理念。税负在个人的生活中可以理解为一项经济成本,通过合理且合法的纳税筹划使应纳税款减少,这实际上就是增加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为此,对每个纳税人来讲,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是必要和可行的理念。最后,要树立每个税种都有筹划的空间和可能的理念。目前在我国税法制度中,纳税人可以利用税率、税额和税基方面的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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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进行筹划。这样,不论是在树立个人所得税筹划的意识方面,还是在提高纳税人对其他税种进行纳税筹划意识方面都产生了重要的作用。 (二)合理规避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风险 2、筹划前明确规定代理人与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由于代理人在对委托人进行纳税筹划的同时存在风险,而对这种风险的担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一部分人进入代理行业,这无疑对我国的税务代理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在个人委托代理人对其收入进行筹划之前,可以采用事先签署相关协议或由第三方在场进行口头约定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纳税人,即委托人拥有享受代理人服务的权利,同时要对自身的收入来源和完整性负责;而代理人有为委托人提供最好的筹划方案的职责,同时,也有在委托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隐瞒或分散收入等方式谎报收入而造成筹划方案欠合理,甚至导致违法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3、健全个税纳税筹划的相关法律政策
我国各级立法机关应该及时关注立法上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并且及时给予修正,让那些想避免纳税的人无法抓住机会。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征管档案和监控系统,要真正着眼于那些高收入者,并将其作为重点的监控对象和征税对象,切实抓紧对重点纳税人的征税工作;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和行业的征管,加大对参股者、演出、广告市场等税收征管力度;最后,要加强对财产代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力度,要严格管理和控制财产代收入者的投资企业流转税、所得税以及其他各种税收,加大高收入者的纳税力度。 4、完善我国的税务代理制度
首先,加强宣传,营造代理氛围。把税务代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作为出发点,在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加深广大纳税义务人对纳税筹划代理的认知深度,通过提高思想并转变成实际行动,支持税务代理业的发展。其次,要提高立法级次。税务代理制度顺利推行和有序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是,税务代理以法律、法规形式确立下来,并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从文字和内容方面进行改善,制定一套准确统一的法律制度。最后,要努力完善自律职能,虚心接受社会监督。正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的税务代理行业,急需成相关组织来完成自律、指导、服务以及监督的工作,确保代理行为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另一方面,必须加强与行政监督部门的沟通,更重要的是,要求行政监督部门只在法定的和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指引,对代理机构的具体业务操作不进行过多的干涉。同时,要学会接受社会,民众各方面的监督。5、培养专业化的纳税筹划人才
个人所得税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各类新税种和法规不断变化,给纳税人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为了使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更好的发展,培养一批熟悉法律、财务和税法等综合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是必要的。因此,我国应在教育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一方面,应该在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