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广州广播电视大学东方分校

2、行为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精神财富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从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如学术著作、专利、发明等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构成:1、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P7 2、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义务P8 3、法制监督主体的权利义务 4、被监督的权利义务行政主体及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

三、行政法律事实: (一)概念 行政法律事实是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二)分类 可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法律事件:人的出生、死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间的流失和物的灭失 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有意识能产生相应法律效果的活动 四、行政法律关系:

(一)产生:具有相应的行政法律关系赖以发生的法律根据具有导致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

(二)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

1、主体变更 包括主体的增加、减少和改变

2、客体变更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物、精神财富和行为发生变更

3、内容变更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消灭。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消灭 ,原行政法律关系消灭。

2、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全部消灭,原行政法律关系消灭。

第四节 行政法的法源、特点和分类 一、法源

国外行政法的渊源

在行政法的渊源上,一般情况下各国也遵循了一般规律,如英国、德国,但是有的国家则违背了一般规律。

例如法国,是成文法国家,但行政法的重要原则,几乎全部由行政法院的判例产生,判例成为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美国是不成文法国家,但美国国会却制定了许多成文的行政法律,成文法成为行政法的重要渊源。德国、英国都遵了一般规律。 我国:(位阶由高到低)

(一)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依据 (二)法律、作为行政法渊源的法律,有两种情况

1、某一项法律的全部法律规范都属于行政法规范 2、某一项法律,其中部分或一些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 (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行政管理活动。使得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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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规章成为行政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涉及到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和活动方式,含有大量的行政法规范,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

(五)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与法律法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 、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 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 行政法法源位阶 宪法 全国人大 具有最高效力 法律 行政法规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国务院 比宪法低、比其他高 比宪法、法律低,比其他高 地方性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较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低,比规 大市)人大及常委会 其他高 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区的人大 单行条例 行政规章 依特别规定实施 国务院各部委、省级政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府、省会所在地市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较大的市的政府 的权限范围内实行 其他规范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职在层级效力中,效力处于最低位 性文件 能部门 特殊的行政法渊源(3种):

1.国务院与中共中央、有关社会组织(军委、政协、妇联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有关行政法规范的解释。包括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解释。 3.行政法理。

我国在实际的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中,法理和判例也有重要的作用。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发布的案例,实际上有判例的作用,各级人民法院都会参照适用。

二、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行政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具有明显的易变性 5、行政程序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再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中 三、分类

1、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划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殊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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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划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3、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划分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监督法。

第五节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地位

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法律部门 。与刑法、民法并列为我国三大法律部门。 1、与宪法 宪法是规定整个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问题,是行政法的根本渊源。

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是贯彻实施宪法的最主要的法律部门。 2、与经济法 行政法与经济法相互交叉、重叠,关系十分密切。

3、与民法 民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

4、与刑法 刑法调整的是因刑事犯罪和惩罚这种犯罪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如违法行为轻微,可用行政法调整。

如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由刑法调整 二、行政法的作用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1)确认行政权的相对独立性,赋予行政主体相应的行政职权。 (2)明确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3)明确行政主体与公务员、被委托组织及个人之间的关系。 (4)明确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手段和程序。

(5)明确对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和妨碍行使行政职权的违法行为的制裁。 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 (1)建立和逐步完善保证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法律的各种规章制度。

(2)规定并发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参与权。 (3)规定并发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监督权。

(4)预防、制止和制裁侵犯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重点掌握:

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 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3、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 一般掌握:

1、自由裁量权的含义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一、概念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法规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它起着保证行政法制统一,协调和稳定的重要作用,是行政法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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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点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

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全部行政法制活动和全部行政法规范之中。

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基础性

是其他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3、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它反映出行政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的本质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制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 第一,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不是适用于所有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也不是行政管理的原则。

第二,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是一种普遍性规范,它覆盖行政法的各个领域,指导行政法制的各个环节。

第三,行政法基本原则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行政法具体原则和规则的规范。

第四,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法律性,可以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

第五,行政法基本原则并不是由某一个或几个具体法律所明确规定的,而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过程中历史形成、并由行政法学者所概括出来的。 西方主要国家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 (1)英国的行政法原则以宪法原则为基础,发展出了越权无效和自然公正这两大行政法基本原则。

? (2)在美国,从理论上讲,联邦主义、分权主义与法治主义三大原则为其宪法与行政法共同尊奉的基本原则,但法治原则所包含的基本权利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则更直接地为行政法所遵奉。

? (3)在法国,行政法治(或称为“行政合法主义”)被认为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4)在德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由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

? (5)在日本,法治行政通常被认为是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含义

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制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2、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和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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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程序合法包含的内容

第一 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回避。 第二 行政机关在裁决时,应给予当事人辩论的机会。 第三 决定对当事人不利的裁决时,应通知当事人并给予发表意见的机会。 二、具体要求

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第三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含义

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制原则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要按法律法规的条件作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 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产生背景:

?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 主要表现在:

(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由于社会活动的复杂多变,使国家行政活动也呈现出多变性与复杂性,法律不可能对全部行政活动作出细密无疏的规定,在许多情况下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原则的指导下,运用自由裁量权,根据客观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或作出合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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