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第四十六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晋江市第四十六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晋江市教育局、市文化体育局

承办单位:侨声中学

二、竞赛日期、地点:2007年11月1日至11月4日在侨声中学田

径场举行。

三、竞赛项目:

1、完中高中和职业中学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栏高1.00米,栏距8.9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

2、完中高中和职业中学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距8.5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3、完中初中和职业中学初中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91.4厘米,栏距8.7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

4、完中初中和职业中学初中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距8.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5、初级中学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91.4厘米,栏距8.7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

6、初级中学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距8.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7、小学组:(男、女子组)

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3kg)、垒球(周长25.5厘米)

四、参加单位:

1、完中校、职业中学(22校)

晋江一中、养正中学、季延中学、侨声中学、南侨中学、毓英中学、 英林中学、民族中学、首峰中学、平山中学、晋江二中、永和中学、 磁灶中学、内坑中学、晋江职校、华侨职校、鸿江中学(安海职校)、 晋江五中(晋兴职校)、灵水中学、子江中学、嘉辉中学、中远学校 2、初级中学(34校)

南区中学、晋江侨中、远华中学、池店中学、江滨中学、紫帽中学、 尚志中学、梅溪中学、陶英中学、西滨中学、高登中学、紫峰中学、 罗山中学、新侨中学、紫华中学、三民中学、丰光中学、安海中学、 慎中实验学校、松熹中学、潘径中学、金山中学、南岳中学、东石中学、 英墩中学、南峰中学、阳溪中学、龙侨中学、云峰中学、南湾中学、 石圳侨中、锦东华侨学校、深沪中学、季延初级中学 3、小学组(22个单位)

各教委(育)办、实小、第二实小、安海中心小学、特殊学校(特邀)

五、参加办法:

1、运动员资格:凡是2006年秋季有学籍的同一所学校[或教委(育)办]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复读生不得参赛;寄读生可回原籍参赛)。

2、凡是完中校、职业中学代表队的高中部(含本校附设职高、职专)

的学生参加完中、职业高中组比赛;完中校初中部和职业中学的初中部的学生参加完中初中组比赛;不得越组参赛;初级中学的学生参加初级中学组比赛;小学的学生参加小学组比赛。

3、向市级以上输送的运动员(学籍关系还在本校),均可回原校参报该组别比赛。

4、如有发现越组参赛的运动员、冒名顶替或使用校外青少年儿童参赛者,除取消个人名次,得分无效外,同时取消该单位(校)该组别团体总分获奖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5、参加人数规定:

参赛人数 组 别 男 完中、职业高中6 组 完中初中和职业6 中学初中组 初级中学组 小 学 组 6 5 5 5 1 2 5 1 1 5 1 女 教练员 领 队 备 注 6.运动员运动号码规定(各代表队自备规格25厘米×20厘米号码布,字高最小应12厘米)每位运动员备用同一号码的两块号码布,填写报名表时运动员号码先男后女。

完中组各校运动号码安排:

晋江一中001—011 养正中学0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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