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
创建攀枝花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申报材料
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以下简称市十二中)是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主办的唯一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毗邻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驻地,南面金沙江,北靠亿年苏铁园,占地面积86亩,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
学校始建于1972年,40多年办学三次搬迁,五次更名。建校以来,学校一直高度重视艺术教育工作,学校先后多次代表攀煤集团、攀枝花市西区参加省、市、区各项艺术演出和比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较好的成绩。
为更好的发展艺术教育、陶冶师生艺术情操,按照《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活动的意见》(攀教[2014]34号)文件要求,对照《攀枝花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评选细则》,学校进行了自查,自查得分395分,现将创建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复查。
一、组织建设与管理
(一)机构建设。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全体中层干部、艺术教师、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艺术工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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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艺术工作安排,定期召开艺术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学校艺术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为艺术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为保证学校艺术工作落到实处,打造以艺术为主题的特色教育。设置了专门的艺体校长岗位,由张海兵任副校长分管学校体卫艺工作。成立了中层部门体卫艺处,负责学校艺术等体卫艺的具体实施。
(二)制度建设。体卫艺处建立后,在学校原有《艺术教师职责》、《艺术教室管理制度》、《艺术器材管理制度》、《艺术教学常规》的基础上根据学校艺术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艺术培训与竞赛质量奖励方案》、《艺术培训与艺术特长生管理制度》、《艺术教师岗位职责》等系列制度,以保证学校艺术工作的正常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三)计划实施。制订了《市十二中2014-2016年艺体工作发展规划》,作为学校三年整体发展规划的一部分,勾勒了未来五年学校艺术工作发展蓝图,制定了我校艺术教育的总体目标:技能、审美意识、技能发展(掌握一到两项艺术技能)、专业发展(培养艺术特长生)。学校艺术工作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我校发展规划制定有:年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艺体部工作计划、有音乐、美术备课组,每月组织教研组活动、每周组织音乐、美术备课组活动。完善了艺体教研组、艺术备课组、艺术校本课程、艺术特长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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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师工作材料的收集工作,由学校教研室、体卫艺处进行工作检查。能够做到工作有计划、事后有总结、平时有检查,保证了学校艺术工作的顺利进行。艺体部与年级组、班主任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学校艺术工作开展安全有序。
学校每学期根据学校艺体年度工作安排召开由校长、主管校长、年级组、艺体教师共同参与的专题艺体工作会,讨论如“艺术社团”专题、“学校艺术节”专题等。每月由主管校长牵头召开艺体教研组工作会组织学习和安排艺术教师具体工作。
(四)激励机制。为继续深化艺术教学改革,促进艺术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把艺术教研、艺术竞赛活动、艺体特长生培养纳入学校教学目标考核之中,《市十二中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市十二中学校高考质量奖励方案》均制定有艺术教育目标考核内容,三年来,学校用于艺术教学的奖励达18万余元。
二、艺术教学工作管理 (一)艺术课课程建设与管理
认真贯彻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音乐、美术课程标准》等法规、政策,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设艺术课,开足开齐课程。保证艺术课正常开展不受侵占,坚持开展学生合唱团、美术社团、书法教育。学校艺术课开课率达100%。
艺术教师践行新课程理念,符合部颁《音乐、美术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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