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总值班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确保工作时段以外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医疗安全,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医院实行行政、医疗和护理总值班制度。
第二条 参加总值班的人员为党政办、财务信息部、总务部、组织人事部、医务部、事业发展部、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干事、中层干部及院领导。
第三条 总值班实行24小时在岗制。值班人员于每日8:00时(节假日8:30)进行交接班。
第四条 总值班分为行政、医疗两条线,每条线分为三级人员值班。
(一)行政线一级值班人员为党政办、财务信息部、总务部、组织人事部等相关职能科室的干事、科长,二级值班人员为对应部门副部长及以上人员,三级值班人员为医院副职领导。
(二)医疗线分为医务和临床两条线。
1.医务一级值班人员为医务部、事业发展部、护理部的干事、科长,二级值班人员为副部长及以上人员,三级值班人员为医院副职领导。
2.临床一级值班人员为临床科室医生、护士,二级值班人员为护长、组长、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第五条 行政线总值班的工作职责: (一)一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接待非办公时间的来访、文件签收及传达和处理上级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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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紧急通知。
2.协调处理工作时段以外的各种突发事件。 3.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二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带领一级值班人员对临床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
2.处理一级值班人员上报的工作。 3.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三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全院各项工作的运转情况,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2.带领一级、二级值班人员对临床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
第六条 医疗线总值班工作职责: 一) 医务总值班工作职责: (一)一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接待非办公时间的来访、文件签收及传达和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2.协调处理工作时段以外的各种突发事件。
3.协调为“三无”人员、急诊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工作。 4.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二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带领一级值班人员对临床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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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
2.处理一级值班人员上报的工作。 3.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三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全院各项工作的运转情况,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2.带领一级、二级值班人员对临床科室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
二)临床总值班工作职责: (一)一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协调工作时段以外的转院、院内大会诊、院级抢救等事务。 2.值班当晚对临床、医技科室、护理人员在岗情况、医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科室的常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不少于5个科室)。
3.协调处理工作时段以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并在护理总值班登记本上作详细记录。
4.协调处理院内突发与医疗相关的应急事件。 5.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二级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医院医疗工作的运转情况。 2.处理一级值班人员上报的工作。 3.完成值班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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