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

标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标办、有形建筑市场,省冶金、农垦、南昌铁路建管站(办),南昌经济、高新开发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已颁布实施,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招标投标活动,现将重新制定的《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予以印发,并自2013年5月1日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赣建招标[2007]4号)同时废止。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评标办法

赣建招标[2012] 18号

为保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监理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监理大纲)50分,商务标(综合素质)50分,评标委员会只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或者中标人,综合得分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若前三名综合得分出现相同的情况,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自行约定是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或者是商务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按被抽到投标人的先后顺序进行1至3名排序。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开 标

一、开标准备工作

(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 (二)在规定的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

(一)查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当众宣读;

(二)介绍参加开标会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 (三)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四)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情况(专家名单不得介绍); (六)宣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七)查验外省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和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及招标人开具的收据原件;

(八)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密封是否有效; (九)先当众开启技术标,查验标书签章情况并确认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十)开启商务标,在开标现场计分原件应当时、当场、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开标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并展示各投标人参与计分的材料原件或者证书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同时计分和公布预计分。

(十一)公布技术标最后得分;

(十二)将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及预计分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评审后统计各投标人综合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并签名确认;

(十三)公布总得分,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排序人; (十四)宣布开标、评标会结束。

评 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及本办法进

行评标。详细评审时某项评分内容计为零分,评标专家应说明计零分的依据及理由,未说明依据及理由的,该评标专家评分作废。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赣建字〔2006〕8号)第四十二条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并逐项列出各投标文件存在的全部偏差。

(一)对重大偏差的认定

重大偏差应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重大偏差的规定,认真公正地进行认定,必要时应采用询标方式听取投标人对相关问题的解释,重大偏差认定后,全体评委应签名。

评标委员会不得任意扩大重大偏差的认定范围。

(二)对细微偏差的认定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处理。

二、详细评审(百分制评分): (一)、技术标评审(50分) 1、响应承诺内容评审

根据技术标专用格式部分中的响应承诺书评审: (1)工程质量控制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工程进度控制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工程投资控制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响应要求的属重大偏差。

2、监理大纲评分(35分)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监理大纲评审标准对技术标中的监理大纲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标并计分,评分方法为: (1)监理大纲编制优秀的计35分;

(2)监理大纲编制合格的计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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