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报告

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报告

2013-09-25 14:00:55

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分享到: 更多

2008年9月8日7时58分,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塔公司)980沟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2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李克强、张德江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善后工作,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举一反三,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张德江副总理和马凯国务委员分别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并到医院看望受伤人员。山西省委、省政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到现场指导事故抢险和救援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任组长,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等任副组长的国务院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工作。专门聘请了国内有关尾矿库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

加事故调查。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设立情况

2005年10月29日,吉海兵以个人身份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以6500万元竞拍成交取得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钢公司)塔儿山铁矿固定资产及采矿经营权。2007年5月15日,吉海兵、李志军、王剑、姚琪在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新塔公司,注册地为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云合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是经销铁矿石,法定代表人为吉海兵(4名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55%、15%、15%、15%)。2007年5月23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志军。

(二)生产经营情况

1.采矿作业情况。新塔公司生产矿区原属临钢公司塔儿山铁矿。吉海兵竞拍取得塔儿山铁矿固定资产和采矿经营权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将临钢公司塔儿山铁矿《采矿许可证》变更为新塔公司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07年6月4日至8月4日,批准生产规模为年产铁矿石25万吨。该公司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自2007年3月起,新塔公司将矿山开采作业承包给十余个工程队,实行统一计价收购。从2007年3月至事故发生前,新塔公司共采出矿石约77.8万吨。

2.选矿情况。新塔公司选矿采用临钢公司原选矿厂,选矿工艺为破碎—球磨—磁选,处理能力为35万吨/年,于2007年9月16日正式开始生产。根据调查和测算,至事故发生前,该选矿厂共产出铁精粉约10万吨。

3.980沟尾矿库情况。980沟尾矿库是1977年临钢公司为与年处理5万吨铁矿的简易小选厂相配套而建设,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云合村980沟。1982年7月30日,尾矿库曾被洪水冲垮,临钢公司在原初期坝下游约150米处重建浆砌石初期坝。1988年,临钢公司决定停用980沟尾矿库,并进行了简单闭库处理,此时总坝高约36.4米。2000年,临钢公司拟重新启用980沟尾矿库,新建约7米高的黄土子坝,但基本未排放尾矿。2006年10月16日,980沟尾矿库土地使用权移交给襄汾县人民政府。

2007年9月,新塔公司擅自在停用的980沟尾矿库上筑坝放矿,尾矿堆坝的下游坡比为1∶1.3至1∶1.4。自2008年初以来,尾矿坝子坝脚多次出现渗水现象,新塔公司采取在子坝外坡用黄土贴坡的方法防止渗水并加大坝坡宽度,并用塑料膜铺于沉积滩面上,阻止尾矿水外渗,使库内水边线直逼坝前,无法形成干滩。事故发生前,尾矿坝总坝高约50.7米,总库容约36.8万立方米,储存尾砂约29.4万立方米。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08年9月8日7时58分,980沟尾矿库左岸的坝顶下方约10米处,坝坡出现向外拱动现象,伴随几声连续的巨大响声,数十秒内坝体绝大部分溃塌,库内约19万立方米的尾砂浆体倾盆而泻,吞没了下游的宿舍区、集贸市场和办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