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辅助费部分交底资料(原) - 图文

黄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

辅助费部分交底资料

黄金定额修编组 二○○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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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节 基本原则及指导思想………………………………………………….…………1 第二节基本依据………………………………………………………………………………1 第二章编制方案………………………………………………………………………….………3 第一节定额的表现形式………………………………………………………….…………3 第二节定额的内容……………………………………………………………………………3 第三节费用项目的划分……………………………………………………….……………4 第四节定额施工工期和月进度指标……………………………………….……………5 第三章基础定额计算………………………………………………………………….………11 第一节费用定额计算………………………………………………………………………11 第二节辅助费定额的产生与计算……………………………………...………………22 第四章修编增补内容及定额水平…………………………………………………………22 第一节增补及修改内容………………………………………………………..…………22 第二节定额水平测算………………………………………………………………………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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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及指导思想

《黄金矿山井巷工程预算定额》 “辅助费部分” (以下简称 “本定额” )的修编工作, 仍以原定额为基础,按修编大纲所确定的各项原则、依据、内容及定额水平,本着既要体现一般金属矿山定额的共性,又要突出黄金矿山的特点,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机械装备和技术水平主要是立足于目前黄金矿山的现状,也适当考虑了今后的发展。按照正常条件下的设计、施工组织和管理水平,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 编制出反映黄金矿山特点的简明适用的综合预算定额。 根据近几年各地在使用二○○○年版定额中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是定额水平比一 九九二年版的定额水平提高较多,特别是竖井定额的消耗偏低。在这次修编定额中,已将定额水平适当降低,依据调研收集的资料,重新计算了各项消耗量,比原定额有所增加。使修编后的定额更加切合实际,将定额水平建立在既平均先进,又留有余地这样一个合理水平的基础上。这就是我们这次修编定额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依据

1、有关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的确定: “黄金定额” 主要依据国家现行标准。 有关技术参数、 工程质量标准、 选用的图纸、 材料规格质量的取定,以及施工组织、施工操作方法、机械化水平等问题的确定,均须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质量评定标准等各项要求,并结合当前施工中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适当采用行之有效的普遍推广的 施工先进经验,经分析对比后综合确定。

2、基础资料: 劳动力、 材料、 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主要是以国家颁发的各类工程通用、 专业专用、 专业通用的劳动定额和施工定额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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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过现场调查,搜集历年来各黄金矿山的实际消耗量和施工机械化水平,经分析对比,综合取定。

⑴ 人工工资: “本定额”采用8小时工作制,包括基本作业时间、辅助作业时间、 准备和结束时间、工人自然休息时间以及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但不应包括由于劳动组织不合理、材料供应不及时等所造成的停、窝工时间的损失。 “本定额”的工资标准是按各地黄金矿山现行的工资标准及市场行情综合取定的, 井下直接工:井下辅助工:35 元/工日、地面辅助工及建筑安装工:30 元/工日。定额 的工资标准各个行业都不一样,煤炭工业为:井下直接工 58.32 元/工日、井下辅助工 47.75 元/工日、地面辅助工 27.91 元/工日;有色金属工业为:井下直接工、井下辅助 工 39.26 元/工日、 地面辅助工 31.62 元/工日; 冶金工业为: 井下直接工、 井下辅助工、 地面辅助工 37.62 元/工日。

⑵ 材料预算价格: 以北京地区 2007 年 10 月北京工程造价信息的市场价格为依据, 不足部分按一般矿山现行的价格,调整至 2007 年北京地区市场价格水平。有色定额的 材料预算价格这次没有调整,还是 2001 年的水平;煤炭定额和冶金定额的材料预算价格,是 2006 年的水平。

⑶ 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采用按 2007 年的设备价格重新编制的“黄金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辅助费的第一类费用也是依据以上原则进行调整的。

第二章 编制方案 第一节 定额的表现形式

由于井巷工程辅助费是全矿性的费用,这次修编仍采用按施工期确定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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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费用,按工程量分摊费用的原则来确定和修编井巷工程辅助费定额。

第二节 定额的内容

这次修编定额仍按提升、排水、通风、运输、照明、机电、其他等七个辅助系统 分别计算费用定额。

(1)提升系统:指竖井(暗竖井) 、斜井(暗斜井)的井底或井筒工作面至井口,为提升矸石和 运送设备、器材及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2)排水系统:指为排出井筒工作面或全矿井的涌水而设置的主排水、 区域排水设备、 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3)通风系统:指为降低井下有害气体浓度、 排除粉尘、 保证井下新鲜空气的正常供应和监测有害气体及粉尘浓度而设置的通风、监测设备、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4)运输系统:指为井巷工程施工服务的井上、井下运输设备、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5)照明系统:指为施工服务的工业广场、运输线路、辅助系统厂房和井下设置的照明设备、设施所发生的费用。

(6) 机电系统:

包括机修和供电两部分。

① 机修费用 指为施工设备、设施的中修、维修所设置的井口机修设备、设施和为井上、 井下辅助系统设备、设施修理服务的值班钳工等所发生的费用。

② 供电费用 指由主、副、风井工业广场临时变电所引出线至井口、井下各配电点之间 的输、变、配电所发生的费用。

(7) 其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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