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庄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代庄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选举原则

为了使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既能充分发扬民主,又严格依法办事,能真正选出一个公道正派、有能力、能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新一届村级组织,为我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村选举办法。

二、具体选举

1、选举方式:此次换届选举依法采取“一次直选”方式,选票要采用村委主任票单设一张,委员另设一张的形式,避免一些人通过在选票上做文章操纵选举和贿选。

一次性直选以全村村民会议有选民资格的选民海选。海选以等额直选主任一名和委员两名,其中女委员一名,如直选主任一次不能产生以得票多的为重新选举的主任侯选人,以得票多少,取前2名为差额形式再次选举,委员如不能一次性选举产生,需再次选举时选举方法同上。

2、选举时间:2011年12月14日上午9:30点开始。 3、选举地点:代庄村村委会大院

4、选举大会设一个主会场,一个票箱,两个秘密写票处,不设流动票箱。村民委员会成员竞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发票人和登记人。

5、选举

参选选民必须过半数以上,竞选人必须获得参选选民过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委员如遇获得的赞成票都过半时,以得票多少的顺序决定。

6、投票方法 设立秘密写票处,并与外界视线隔绝。 选举期间选民因外出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票的,可委托本户内有选举权的选民代票,委托本户外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票的,需办理委托投票证。但是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选举大会会场设公共代笔人,由政府委派,公共代笔人受委托代笔不受人数限制。

7、规定投票时间 选举要规定一定的投票时间,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参选选民达到应选选民过半数以上时,有人长时间不投票,过半数后延长一定的时间。过规定时间,没有投票的选民按弃权对待,并可以由选举委员会确定本次选举有效。

8、印制选票 主任、委员选票均为等额票面,主任一名,委员二名,要分两种颜色,主任、委员各一张并盖有村委会公章,没有公章的票为废票。选民要按职务分别填写。

9、选票认定 为了提高选举竞选人得票率和结合本村选民文化程度不同,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选票:

(1)选票上面的字音同字不同的,并且能确定为同一人的,视为有效票,否则为无效票。

(2)无姓氏的票,能确定为一人的,视为有效票,否则

为无效票。

(3)选票在填写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不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无效票。

(4)选票有明显标志的视为无效票。

(5)选票填写有部分模糊无法辨认视为无效,可以辨认的部分视为有效。

(6)只写小名的,能确定为一人的,视为有效票,否则为无效票。

(7)同名同姓的,需以年龄、居住街道等区分,能确定为一人的,视为有效票,否则为无效票。

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民填票前给选民解释和说明填票的写法和注意事项,避免出现废票过多的现象。选举结束后做好对选票的认定工作。

三、选举程序

1、组织准备 投票选举前要核实好参选人数,落实外出选民的委托投票人,设立秘密写票处,准备选票、投票箱、密封票箱的封条、锁子。选举结果报告单布置投票会场等工作。

2、选举大会 选举大会要严格按照议程进行,(1)选举委员会宣读会场纪律,宣布选民登记数。(2)宣布选举的工作人员名单(3)检查秘密票箱(4)核对选票数(5)讲解和分发选票(6)选民投票(7)剩余选票的处理(8)集中票箱(9)开箱清点选票(10)检验投票,整理选票(11)唱票计票(12)宣布选举结果(13)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14)公布

选举结果。

四、村委下属机构的组成

1、换届选举组成新的村委班子后,还要依法调整、健全与其相配套的下属机构,即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

2、村民小组长先由村民小组群众提名,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由本组过半数选民参加由村民委员会成员主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

3、村民代表会的产生一般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代表会一般以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为标准,人数应掌握在20—60人之间。

4、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产生在村民代表中直接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产生。组长提倡应由不是村委会成员的支部委员担任。

代庄村第九届村选举委员会

2011年11月14日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