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师大大一下期末名词解释复习资料

1大索貌阅 为了查实应纳税和负担徭役的人口,开皇五年(585),隋政府下令州县官吏大规模地检查户口,叫做“大索貌阅”。即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如有不实,保长等要办罪。通过检查,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出,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赋税收入。唐代继承隋法,并进一步制度化。2输籍之法 开皇五年(585年),隋文帝根据宰相高颎建议,实行了“输籍之法”。即由国家制定“输籍定样”(划分户等的标准),发到各州县,每年正月五日,县令派人到农村,依定样划分户等,作为征调赋税、力役的依据。由于国家的赋税、力役低于地主的剥削量,许多原来依附地主的农民纷纷脱离,向宫府申报户口,纳税服役,成为国家的编户。因此政府增加了所辖户口和财政收入,扩大了力役来源;地主势力受到很大削弱。

3陈寅恪 中国著名历史学家。于中国古代史多方面均有建树,精长于隋唐史、中古史。其代表作有《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等。其最著名的言论即为为人治学当有“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

4甘露之变 唐太和九年(835年)十一月,礼部侍郎、同平章事李训等人,在唐文宗李昂暗中支持下,诈称左金吾厅石榴树上夜降甘露,诱使左神策军护军中尉仇士良等宦官前去观看,企图趁机消灭宦官集团,因所伏甲兵暴露,失败,史称“甘露之变”。甘露之变以后,由于官吏大批遭杀,朝臣空员极多,无人理事。宦官更加专横,皇帝更加受辱,文宗不久即含恨而死。

5律令格式 出自《唐六典》卷六《尚书刑部》,其中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正邪,式以轨物程事。唐代的法律制度讲究以礼入法,礼法并用,总结了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比较审慎的进行立法,构成了隋唐以后中国的法典体系。唐代法律系统化、周密化,但是也有一些局限性,其中的“八议”仍带有等级之分。

6五代十国 唐宋之间的历史阶段。唐亡后,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朝代的更替,史称“五代”;南方先后存在过十国指吴、南唐、吴越、闽、楚、南平、前蜀、后蜀、南汉九个政权,加上位于今山西中部的北汉,总称“十国”。五代前期,北方战火连年,经济破坏严重,南方虽处于割据状态,但社会较为安定,经济发展较快。后周通过改革,国力增强,960年,赵匡胤代后周称帝,建立宋王朝,结束了五代十国局面。 7禅宗 禅宗,又称宗门,汉传佛教宗派之一,始于菩提达摩,盛于六祖惠能,中晚唐之后成为汉传佛教的主流,也是汉传佛教最主要的象征之一。分为北宗和南宗。北宗又称息妄修心宗,讲究“住闲静处,调身调息”,代表人物有神秀、智诜。南宗又称泯绝无寄宗,讲究顿悟成佛,代表人物为慧能。

8唐初八史 唐初出于以史为鉴的目的,修《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五史。后来又以太宗御撰的名义修《晋书》和以私修官审的形式修《南史》和《北史》,故有八部正史是唐代修撰的,超过了任何一个朝代,表明唐王朝对史学的借鉴比以前更加深刻了。分政权修撰,没有歧视少数民族政权的观念。李延寿父子修的《南史》和《北史》视南北一体,胡汉一家,反映了唐代王朝的气度。

9《史通》 唐代刘知几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史学评论著作。包括内篇39篇、外篇13篇。内篇三片已散佚,全书今存49篇。内篇着重讲史书的体裁体例、史料采集、表述要点和作史原则,而以评论史书体裁为主;外篇论述史官制度、史籍源流并杂评史家得失。第一次提出了史才、史学、史实“三长”的论点。《史通》是中国史学史上最早从理论和方法上着重阐述史书编纂体例的专书,是对唐初以前史学编纂的概括和总结,对后世史学发展影响甚大。

10会昌灭佛 唐武宗会昌年间的一次废佛运动。唐代后期,佛教寺院不输课税,免除赋役,经济过分扩张,损害了国库收入,与地主存在矛盾。唐武宗崇信道教,深恶佛教,于会昌五

年下令清查天下寺院及僧侣人数。接着限令拆除佛寺,没收寺产,勒令僧尼还俗。政府从废佛运动中得到大量财物、土地和纳税户。这是一次寺院地主和世俗地主矛盾的总爆发,佛教遭到的打击是严重的,佛教徒称之为“会昌法难”。第二年武宗死,宣宗即位,又下令复兴佛教。

11《经行记》 是唐代杜环所写的经历记录。公元762年杜环由海路返回中国,将他的游历见闻著作成书,涉及中亚、西亚及地中海等大食占据的地区。介绍当时西亚各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宗教等情况。原书已亡佚。

12三衙 宋代掌管禁军的机构。有殿前司、侍卫东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合称三衙。唐后期,习惯称藩镇的亲兵为牙(衙)兵,五代至宋的皇帝多半是由藩镇而夺得帝位,故相沿称为三衙。三衙的长官分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

13王安石变法 针对北宋当时“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王安石发动的一场改革。以富国强兵为目的,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均输法、青苗法等经济政策,并推行保甲法、将兵法和保马法以强兵。颁布太学三舍法、贡举法,唯才是用。变法增加了国家收入,积贫积弱得以缓解。但宋神宗发生动摇,变法政策执行不力,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封建社会的矛盾,最终失败。

青苗法:熙宁二年,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贷款数额依各户资产分五等,一等户每次可借15贯,末等户1贯。春初的贷款,随同夏税于六月内归还;夏季的借款,随同秋税于十一月内归还。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

均输法:熙宁二年,设发运使总管东南六路的赋税收入,掌握供需情况。凡籴买、税收、上供物品,都可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远”。对于京都库藏支存定数,以及需要供办的物品,发运使有权了解核实,使能“从便变易蓄买”,存储备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 市易法

宋神宗熙宁五年颁布实施,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市易法稳定了物价和商品交流,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元丰八年后陆续废除。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熙宁三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这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将兵法

又叫“置将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各路陆续分设100多将,每将置正副将各1人,选派有武艺又有战斗经验的军官担任,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凡实行将兵法的地方,州县不得干预军政。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素质。 14元祐更化 北宋哲宗元祐年间废除王安石新法的事件。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子哲宗继位,祖母宣仁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等保守派,废除神宗与王安石推行的大部分新法。贬黜诸臣,停止使用王安石《三经新义》为科举考试的根据,修改史官记录,重新编纂《神宗实录》。将神宗时所取米脂等四寨还给西夏。

15南北面官 随着辽的统治区域不断扩大,辽太宗为更好治理不同民族的事务,制定了“因俗而治”的原则,形成了北、南两套完整的官制。即北面官制和南面官制。北面官“掌

公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官掌“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16四时捺钵 “捺钵”是契丹语的译音,意为辽帝行营,是辽朝实际上的流动政治中心。辽帝保持着先人习惯﹐居处无常﹐四时转徙。因此﹐皇帝四时各有行在之所﹐谓之捺钵。 “捺钵”按春、夏、秋、冬的时序安排,因而也称四时捺钵。四时捺钵既是皇帝休闲的理想胜地,也是皇帝议政治军的主要场所。辽廷内政外交的方针大计,都要在这里拍板决策。四时捺钵自辽代中期以后便大体固定下来。

17高粱河之战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太宗赵光义率军攻辽,在高粱河(今北京市西直门外)被辽军击败的一次重要作战。高粱河之战是宋朝为收复燕云失地做出的第一次努力,最后以失败告终。这次失败,除了人力、物力、财力受到巨大损失外,最重要的是严重挫伤了宋军的自信心。

18雍熙北伐 是宋太宗决定收复北部16州而发动的雍熙北伐,北宋雍熙三年(986年),宋军三路攻辽,但是这场战役以北伐军败北告终,主力在岐沟关(今河北涿州西南)溃败,最终导致全线被辽军各个击破的一次重要作战。

19澶渊之盟 宋辽双方达成和议,约定宋每年给辽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沿边州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不得收留对方逃亡的“盗贼”,双方可以依旧修葺城池,但不得修筑城堡、改移河道,并约定宋辽为兄(宋)弟(辽)之国。由于盟约在澶州(今河南濮阳附近)缔结,澶州亦名澶渊郡,故史称宋辽此次盟约为“澶渊之盟”。

20好水川之战 北宋与西夏的一场战役,以宋败夏胜收场。康定二年(1041年)二月,西夏景宗元昊南下攻宋,把主力埋伏在好水川口(今宁夏隆德),另一部分攻打怀远(今宁夏西吉东部),声称要攻打渭州(今甘肃平凉),诱宋军深入。最终,宋军由于长途追击,粮草不继,人困马乏,饥渴交迫。追至好水川,遇元昊的西夏军队主力伏击,宋军溃败。 21海上之盟 宋金联合攻辽的盟约。宋朝于1118年和1120年两次遣使渡海赴金,约定:双方联合攻辽,灭辽后,宋收回后晋以后割弃给辽的燕、云诸府州,并将每年给辽的岁币给金国。

22绍兴和议 南宋绍兴十一年(1141),金将兀术南侵被岳飞、韩世忠等人打败。十一月,双方签订和议,主要内容为:1、宋对金称臣 2、以淮河、大散关为国界 3、宋岁贡银25万两,绢25万匹4、金主生辰、元旦宋遣使致贺。 绍兴和议确立了南宋对金的臣属地位,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

23嘉定和议 隆兴和议后,两国维持了40多年的和平。金章宗晚期,金朝遭到北部蒙古族的进攻,同时内部也有人民起义。南宋北伐,最终大败。嘉定元年(1208),双方重订合约,主要内容:1、双方约为伯侄之国。2、增加岁币为银30万两,绢30万匹3、以淮河、大散关为界4、赔款300万两

24隆兴和议 宋孝宗即位后,起用主战派张浚进行北伐,失败。隆兴二年(1164),签订合约,史称“隆兴和议”。主要内容:1、双方关系,由君臣改为叔侄。2、岁贡改称岁币,减少银10万,绢1万 3、仍以淮河、大散关为界

25猛安谋克 女真部落与军事组织的称谓。金朝建国前,“猛安”为部落统军首长,“谋克”为氏族长。建国后,诸军由猛安、谋克逐步统领,“猛安谋克”又用为军事组织的称谓。燕山以南、淮陇以北广大地区,女真猛安谋克人户计口授田,保聚土地,无事耕田,有事战斗。初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后来减少到二十五人为一谋克,四谋克为一猛安,一谋克参加战斗的不过十八人。宣宗南迁后,猛安谋克瓦解,无力作战。 26团行 宋代行会组织。为便于官府敛派和防止同业竞争而立。

27《武经总要》 中国古代北宋官修的军事著作。作者为宋仁宗文臣曾公亮和丁度。两人奉皇帝之命用五年的时间编成。该书是中国第一部规模宏大的官修综合性军事著作,对于研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