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文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管理面积:住宅 ㎡。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四、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7、安装卫星接收器、外置防盗栅栏、雨棚、搭建阳光房、封闭晾晒阳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预留的平台或墙面上安装其他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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